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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和平縣推進“社村”合作助力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試點方案》的通知

作者: 來源:和平縣政府辦 發布時間:2025-01-07 瀏覽次數:- 【字體:

  和府辦〔2024〕19號

各鎮人民政府,縣有關單位:

  《和平縣推進“社村”合作助力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試點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縣供銷聯社反映。

  和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2月31日  

  和平縣推進“社村”合作助力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試點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供銷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實施“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的部署要求,確保我縣與省供銷集團簽訂的《推進農業高質量發展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合作框架協議》重點任務落地落實,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社村”合作助力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試點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24〕7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及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圍繞持續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積極探索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新途徑,以供銷合作社組織體系和服務網絡為依托,以生產、供銷、信用綜合合作為紐帶,以拓展公共型全程農業社會化服務為重點,以增加村集體經濟和農民收入為核心,創新體制機制,激發農村資源要素活力,推動供銷合作社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下簡稱“社村”)優勢互補、融合發展,打造上下貫通的縣鎮村經營服務體系,助力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持續穩定發展。

  二、工作目標

  2024年至2026年,根據產業服務需求、合作意愿、參與貢獻度,優先選擇“百千萬工程”典型村、主產糧村開展“社村”合作試點,參與“社村”合作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數量占比不低于全縣行政村總數的15%,通過開展“社村”合作試點,創建33個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示范村。

  (一)探索建立一條帶動村集體增收的優質稻產業鏈。圍繞和平縣優質稻等產業種植基地建設,通過“社村”合作,發揮供銷合作社組織體系和經營服務網絡優勢,結合全縣撂荒地復耕復種、高標準農田建設,開展全程社會化服務,推進水稻專業化、產業化規模經營,促進產業提質增效,建成一條農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供銷合作社共享水稻全產業增值收益鏈,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村集體增強。

  (二)探索構建一個持續穩定的助農增收運行機制。圍繞特色優勢農產品,形成龍頭企業帶動、產業優勢突出、服務功能完備的經營體系,成立縣域“社村”聯合會和“社村”合作運營公司,發展鎮級農產品綜合服務站和絲苗米產業化等示范項目,構建縣域主導、持續穩定的助農增收“社村”合作運行機制。

  (三)實現供銷社和村集體、農民合作共贏的經濟目標。堅持以《推進農業高質量發展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為主抓手,完善“社村”合作利益聯結機制。到2026年,和平“社村”合作運營公司年營收達億元以上;發展5個鎮級農產品綜合服務站,每個鎮級農產品綜合服務站年營收力爭達2000萬元以上;創建33個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示范村,帶動參與“社村”合作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性收入年均增長10%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性收入力爭達到50萬元以上。

  三、建立健全縣域主導的“社村”合作運行工作機制

  (一)圍繞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合作平臺,成立縣域社村合作經濟組織聯合會。按照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則,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基層供銷社及社有企業為主體,縣供銷聯社牽頭組織,廣泛吸納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農業行業協會、為農服務機構等成員,共同成立和平縣社村聯合會(下稱“社村聯”),社村聯會長由縣委分管領導擔任,執行會長由縣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社村聯在縣委縣政府領導和農業農村部門指導下,貫徹落實“三農”工作部署要求,組織開展生產、供銷、信用綜合合作,制定“社村”合作發展規劃及項目計劃,承擔部分公共服務事項。社村聯按照合作制原則,統籌組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持股平臺和基層供銷合作社持股平臺。(責任單位: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縣供銷聯社、縣農業農村局、縣民政局,有關鎮村)

  (二)圍繞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產業平臺,改組組建縣域“社村”合作運營公司。按市場化原則,組建縣域“社村”合作運營公司(下稱“運營公司”),形成“社有龍頭企業+村集體+供銷社”的合作架構。運營公司的股權構成為:和平縣村集體持股平臺占股30%,和平縣基層供銷合作社持股平臺占股16%,河源市供銷社占股3%,省供銷天禾公司占股51%。運營公司要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接受社村聯的領導并向其報告工作。運營公司圍繞絲苗米、獼猴桃及其他蔬果等產業及村集體合作意愿,為社村聯成員提供全程農業社會化服務,承接各項涉農政策性項目等,到2026年運營公司年營收達億元以上并穩步增長。(責任單位:縣供銷聯社、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縣市場監管局,有關鎮村)

  (三)組建成立和平縣村集體持股平臺。社村聯主導成立和平縣村集體持股平臺,和平縣村集體持股平臺占運營公司30%股份,實繳資金由省財政統籌解決。村集體持股平臺不開展任何經營業務,法人代表由縣供銷聯社推薦并經社村聯理事會審核通過后確定。村集體持股平臺實行動態管理,建立村集體準入退出機制。到2026年不少于33個行政村加入村集體持股平臺,村集體持股平臺每年按照股權進行分紅,村集體按參與貢獻度從村集體持股平臺股權收益中獲得相應收益。(責任單位:縣供銷聯社、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縣市場監管局,有關鎮村)

  四、建立健全龍頭企業帶動的“社村”合作經營服務體系

  (一)做強縣域運營公司,打造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經營實體。推動供銷合作社龍頭企業經營服務優勢資源向運營公司集聚,打造縣域公共型農業社會化服務平臺。實施綠色農資升級行動和農業社會化服務促進行動,向運營公司整合注入農資經營和農業生產托管業務,打造綠色農資農技公共服務平臺,實現綠色農資供應覆蓋率達60%以上,縣域集中連片15畝以上水稻農業社會化服務覆蓋率達70%以上。實施農產品全程冷鏈服務提升行動,對接冷鏈物流骨干網和農產品直供配送網,推行訂單農業、保價收購及開展錯峰銷售,提升冷鏈流通率30%以上。實施數字化賦能行動,全面上線運行數字供銷云平臺,推動為農經營服務線上線下一體化發展。向運營公司整合注入政策性項目,聯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施當地農資保供、農業生產托管、面源污染防控、撂荒地復耕復種、糧食儲備、冷鏈物流、農業產業園等涉農項目。

  1.搭建農業社會化服務網絡架構。依托供銷合作社公共型農業社會化服務網絡,打造“供銷社+村集體+產業+服務”的助農增收、科技興農全產業鏈經營服務模式。支持運營公司承接縣農業運營托管中心,整合各鎮農機資源、社會化服務主體入駐鎮級服務站,選擇能力強的村干部擔任村助理協助開展工作,構建完善“縣-鎮-村”三級網絡服務架構,為周邊農戶提供育秧、耙田、統防統治、收割、烘干等全程社會化服務,2024年完成各類作物農業社會化服務面積不少于0.5萬畝,2025年完成農業社會化服務面積不少于2萬畝,2026年社會化服務面積超過4萬畝。(責任單位:縣供銷聯社、縣農業農村局,有關鎮村)

  2.構建綠色農資配送服務體系。打造以天禾農資為重點、鎮級為節點、村級為終端的綠色農資全縣一體化流通體系,實現縣域農資供應24小時響應和2小時送達。2024年,在縣城所在地陽明鎮建設1家縣域農資配送中心;2025年,依托運營公司在6個鎮建立農資配送中心,包括基層社和村供銷合作社在內的經營網點12個,形成了覆蓋全縣、系統完善的農資經營流通體系,2026年,實施農業面源污染防控面積2萬畝以上,實現綠色農資供應覆蓋率達60%以上。(責任單位:縣供銷聯社、縣農業農村局、縣市場監管局,有關鎮村)

  3.做強和平縣優質稻產業基礎圍繞我縣絲苗米特色產業,緊緊結合供銷組織體系的線下優勢資源,加快建設完善面向小農戶的公共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和現代流通體系。以市場需求為導向,構建水稻“產購儲加銷”體系,實現一二三產融合發展的高質量產業鏈條,包括發展“六統一”(即統一品種、統一農技、統一標準、統一收購、統一品牌、統一銷售)的示范種植、精深加工生產、研學旅游等,推動糧食產區“小田變大田”形成規模種植,降低農機作業和管理難度,提升產業基礎。積極開展實施綠色農資、農業社會化服務、產銷對接、整村推進等行動,到2026年,力爭完成建設3個連片優質高產高效示范種植基地,打造10個全程托管示范基地,輻射帶動新增種植優質絲苗米5000畝。(責任單位:縣供銷聯社、縣農業農村局、縣工商信局、縣市場監管局,有關鎮村)

  4.做大和平獼猴桃品牌。按照全產業鏈思維,以冷鏈物流骨干網、農產品直供配送網為支撐,依托“企業+合作社+農戶”產銷模式,持續做強地理標識,持續做大“和平獼猴桃”品牌效應。積極引進、開發和推廣新型果園機械,以獼猴桃提質增效為核心,推廣應用獼猴桃水肥一體化技術、統防統治、有機肥替代化肥等綠色高效技術,開展獼猴桃“種、管、收、售”全產業鏈托管。發展訂單農業,以運營公司為抓手,通過集聚農產品加工、冷鏈物流、電子商務等龍頭企業,補強產業鏈,實現標準化訂單生產,推動獼猴桃分時分批錯峰上市,提高農產品附加值。到2026年,打造1個全程托管示范基地,輻射帶動基地所在鎮種植面積增加1000畝,培育“供銷農場”不少于6家,推動“和平獼猴桃”國家地理標志證明商標落地使用,發展新品種培育及示范種植。(責任單位:縣供銷聯社、縣農業農村局、縣市場監管局,有關鎮村)

  5.實施蔬果產銷渠道對接行動。根據大灣區基地對蔬菜水果的流通加工需求,運營公司要加大蔬果類采購方資源整合力度,發展訂單農業,組織種植戶規模化生產,穩定蔬果供應。提升農產品綜合服務站服務經營能力,強化蔬果保鮮和分揀能力,建設全程數字化、高度組織化、要素集約化的新型綠色服務中心。通過鎮村服務網絡分級分類暢通銷售渠道,推動組織化生產、標準化種植,品牌化打造一批蔬果產業化項目。運營公司要建設一批“供銷農場”,通過示范種植及農機服務為周邊種植戶提供優質優價種苗、農藥、化肥等農資及無人植保機噴藥、農產品檢測等農業社會化服務,同時發展設施農業,做好良種良法引進和品種試驗推廣等工作,發展蔬果“育繁推”一體化的種植基地,探索建立農文旅結合的蔬果產業全鏈式集成體。到2026年,建立完善蔬果種苗繁育基地,逐年提升產業產值。(責任單位:縣供銷聯社、縣農業農村局、縣工商信局、縣市場監管局,有關鎮村)

  (二)做實做強鎮級農產品綜合服務站,打造服務適度規模經營的前沿陣地。運營公司聯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當地涉農經營服務主體,以合作制、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等形式,在絲苗米、獼猴桃及其他蔬果主產區所在的陽明、優勝、下車、青州、東水5個鎮新建綜合服務站。服務站將整合絲苗米、獼猴桃及其他蔬果農產品產前產中產后的服務資源,面向農戶、各類農業經營主體開展綜合服務,打造具備集中育秧、烘干加工、數字農業、農技服務、農資配送、維修培訓、農業生產托管、全程機械化作業服務等服務功能的綜合服務站。到2026年,鎮級農產品綜合服務站年營收平均達2000萬元以上并穩步增長。(責任單位:縣供銷聯社、縣農業農村局、縣工商信局,有關鎮村)

  (三)做優“供銷農場”,打造專業化特色農產品生產示范基地。運營公司、農產品綜合服務站要聯合村集體,領辦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共同打造40個專業化、特色化“供銷農場”生產基地。通過股份合作、土地管理合作、農業社會化服務、勞務合作、經營設施合作、訂單合作等形式,密切與農民利益聯結,即在不改變土地權屬的條件下,由農產品綜合服務站負責農業生產全程管理,村集體與農戶獲得“供銷農場”相關收益,推進“供銷農場”全產業鏈發展。實施“供銷農場”培優計劃,開展標準認定、產品分級、安全檢測、冷鏈保鮮、數字賦能,打造“粵供優選”特色優勢農產品系列品牌。(責任單位:縣供銷聯社、縣農業農村局,有關鎮村)

  (四)建立“數字供銷”,實現特色農業產業數字化、市場化。依托省供銷社“粵供銷”“云上供銷”等數字化平臺建設成果,通過“供銷D站”“粵供銷農服”等數字化應用,建立“訂單-組織-作物-農田-農戶”以訂單為導向的作物產銷協作大數據,實現農產品種植、采收、分揀,流通各環節品控和質量管理全程追溯。圍繞農業生產全過程,全面開展數字農服,通過全程溯源、數字田塊、線上農機服務、電子合同、在線作業監管等實現農業生產服務全程數字化管控。(責任單位:縣供銷聯社、縣農業農村局、縣工商信局、縣政數局,有關鎮村)

  五、健全完善持續穩定的“社村”合作助農增收機制

  (一)獲取股權收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加入村集體持股平臺,并按照合作制原則,根據參與貢獻度進行收益分配。

  (二)拓展居間服務收益。運營公司在運營過程中,村集體協助其統籌土地流轉工作、對農戶開展農業生產相關環節的社會化服務,可獲得持續性居間服務費。

  (三)盤活閑置資產資源收益。財政資金投入綜合服務站、農民合作社等形成的固定資產,相關村集體可獲得資產使用形成的收益。村集體通過盤活自有閑置房產、辦公用房、舊廠房等資產資源,以經營權轉讓的方式參與項目合作。

  (四)提高全產業鏈增值收益。依托運營公司、綜合服務站和農產品基地,發展絲苗米、獼猴桃及其他蔬果產業項目,村集體和農戶在開展訂單農業、保價收購、加工倉儲、產銷對接等全過程中,按參與貢獻度分享合作紅利和全產業鏈增值收益。

  (五)組織開展勞務合作收益。成立農民勞務專業合作社,組織閑散農機手、農戶、社會化服務組織、村集體、農業公司加入勞務專業合作社,在開展農業生產和社會化服務過程中,提供就業機會,為各類市場主體提供代耕代種代收、統防統治、烘干、倉儲運輸、勞務等有償服務,促進農業由生產環節向產前、產后延伸。

  六、建立健全多渠道可持續的“社村”合作資源要素保障機制

  (一)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把黨的領導貫穿到推動“社村”合作的全過程各方面,確保合作發展的正確方向。強化黨建引領,凝聚各方力量,發揮黨組織戰斗堡壘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努力提高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力,切實增強農村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

  (二)加強統籌組織保障。成立由縣長擔任組長的“社村”合作工作領導小組,加強組織協調,協同推動“社村”合作,結合我縣實際,制定試點方案和工作進度表,定期召開工作調度會,總結工作情況并及時優化調整,推動試點工作取得實效。

  (三)強化資金項目保障。從試點年度開始,由縣政府統籌,將“社村”合作項目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每年安排不少于200萬元用于支持社村聯合會開展規劃制定、項目申報、組織發動、勞務合作、調研協調等日常工作。支持運營公司申報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等項目財政資金;推動運營公司社會化服務能力提升,承接全縣農業生產托管服務中心、農民合作社服務中心等政策性服務功能;支持運營公司承接糧食儲備、農業產業園、農產品冷鏈服務、農業龍頭企業等農業社會化服務和產業化項目;統籌相關政策資源投入“社村”合作試點工作;推動農業扶持獎勵政策向運營公司傾斜;整合各類試點專項安排或涉農資金,支持“社村”合作重點項目建設和重點工作落實。

  (四)強化人力資源保障。通過農產品綜合服務站,廣泛吸納農村富余勞動力、大學畢業生、返鄉創業人員、農技推廣人員、農產品經紀人等各類經營管理和專業技術人才,通過領辦、創辦農業服務合作社的方式,打造“就業幫扶+技能培訓+公共服務”一站式服務平臺。

  (五)強化項目用地保障。支持供銷合作社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盤活村集體低效建設用地和空置物業,在所有權不變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統籌整合資產資源交由運營公司經營。結合“三區三線”劃定,合理預留農產品綜合服務站和“供銷農場”建設空間,強化農產品綜合服務站的用地保障,推動設施農用地、建設用地等多渠道用地供給方式,將農作物生產服務的農資和農機具存放場所,與農產品生產直接關聯的烘干晾曬、分揀包裝、保鮮存儲等附屬設施用地納入設施農業用地管理,采取點狀供地、配套設施農用地和盤活閑置土地、舊倉庫、舊廠房等方式保障用地需求。

  (六)強化督導考核評估。將“社村”合作作為落實“百千萬工程”的具體舉措和農村改革、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重要內容,堅持政府引導、供銷實施、市場運作,提高“社村”合作工作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協調、督導,強化試點工作考核評估,定期總結工作情況并及時優化調整,推動試點工作取得實效。建立健全工作督查和考核機制,將“社村”合作試點項目列為重點項目,定期檢查“社村”合作工作進展情況,強化試點工作考核評估。

  (七)強化部門聯動合作。加強與相關企業、科研院所、協會組織及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聯合合作,激發各類主體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拓寬服務領域,優化服務方式,豐富服務內容。對接銀行、保險等各類金融機構,引導金融資源向農業農村傾斜,支持農村供應鏈金融發展,助推金融支農融資對接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協同配合,形成推進“社村”合作工作合力。縣農業農村、工商信、發改、財政、自然資源、市場監管、供電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能,在項目、資金、用地、用電優惠等方面,加大對“社村”合作工作的支持力度。

  (八)強化宣傳推廣工作。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視聽媒體等各類媒體平臺宣傳“社村”合作工作,提高社會關注度,將“社村”合作與實施“百千萬工程”重點工作相結合,組織開展宣傳活動,廣泛深入宣傳“社村”合作試點工作相關政策和作用,充分調動區域內服務組織和農戶的積極性,積極營造試點工作的良好氛圍。

  附件:和平縣協同推進“社村”合作助力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試點工作機制

  附件

  和平縣協同推進“社村”合作助力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試點工作機制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社村”合作助力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試點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24〕75號)文件精神,為加快推進我縣“社村”合作試點工作,經研究,形成協同推進“社村”合作助力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試點工作機制。具體內容如下:

  一、成立和平縣“社村”合作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張衍彪  縣委副書記、縣長

  副 組 長:王在騰  縣委副書記

  黃志翔  副縣長

  成    員:肖輝澤  縣發改局局長

  黃國華  縣財政局局長

  葉志環  縣自然資源局局長

  楊國彥  縣農業農村局局長

  王小將  縣市場監管局局長

  黃智練  縣林業局局長

  曾高文  縣供銷聯社主任

  張利華  縣國資事務中心主任

  王鵬燈  河源市河合資產經營有限公司黨支部書記

  李志洋  和平縣社村合作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

  黃建國  和平縣供銷富興科技信息有限公司經理

  各鎮鎮長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關于“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重大部署,指揮和統籌推進“社村”合作試點工作;研究指導項目實施,統籌各業務板塊協同,研究解決試點工作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各相關部門落實“社村”合作試點工作任務,對“社村”合作試點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供銷聯社,負責日常工作,由曾高文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不列入縣級議事協調機構管理,后續領導小組如有調整,由相應崗位人員自行遞補報辦公室備案,不再另行發文。

  二、成立和平縣社村聯合會

  會    長:王在騰  縣委副書記

  執行會長:黃志翔  副縣長

  副 會 長:楊國彥  縣農業農村局局長

  曾高文  縣供銷聯社主任

  楊  燕  中國農業銀行和平支行行長

  王鵬燈  河源市河合資產經營有限公司黨支部書記

  李志洋  和平縣社村合作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

  和平縣社村聯合會(以下簡稱“社村聯”)主要職責:貫徹落實“三農”工作部署要求,組織開展生產、供銷、信用綜合合作,制定“社村”合作發展規劃及項目計劃,承擔部分公共服務事項。社村聯下設秘書處,設在縣供銷聯社,負責日常工作,由曾高文同志兼任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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