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專學生入學、畢業、轉(退)學入戶辦理
(1)辦理條件
①被我市大中專院校(含技工學校)錄取的學生,入學時可自愿選擇將戶口遷入本市就讀學校集體戶口。
②入學時將戶口遷入學校集體戶的學生,在畢業、退學、轉學時,應辦理戶口遷移。農村籍學生可以根據本人意愿,將戶口遷回原籍地或遷入就業(創業)地。
(2)需審核材料
①本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②入學、畢業、轉學、退學相關材料。
(3)辦理流程
戶政窗口受理、審核,當場辦結。需經縣級公安戶政部門核準的,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