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下達2023年省級涉農轉移支付資金(墾造水田項目地力培肥)的通知
和財農〔2023〕9號
各有關鎮人民政府(結算中心):
根據河源市財政局河財農〔2023〕2號文(依據省財政廳粵財農〔2022〕189號文)精神,及縣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領導小組審定的《關于和平縣報備2023年省級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情況的請示》(和涉農辦〔2023〕1號)及縣農業農村局提供的《關于下達2023年和平縣墾造水田項目地力培肥計劃資金的請示》(和農農〔2023〕11號),現將2023年省級涉農轉移支付資金(墾造水田項目地力培肥)46萬元下達給你們(詳見附表),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項資金專項用于墾造水田項目地力培肥計劃項目,并完成對應任務量,請切實加強資金監管,確保??顚S茫瑖澜麛D占、截留或挪用。
二、此項資金按照《和平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和平縣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和府〔2023〕3號)和《和平縣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府〔2019〕52號)管理,報縣財政局審核資料后實行授權撥付管理。
三、此項資金為非三保資金,請列入2023年“農林水支出——農業農村——農業生產發展(2130122)”公共財政預算支出科目,列入“509(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政府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年終編報支出決算。
附表:2023年和平縣墾造水田項目地力培肥計劃資金分配表.docx
和平縣財政局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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