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下達2021年中央就業補助和省級促進就業創業發展專項資金的通知
和財社〔2021〕60號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河源市財政局關于下達2021年中央就業補助資金和省級促進就業創業發展專項資金的通知》(河財社[2021]54號)(粵財社[2020]321號),現下達2021年中央就業補助資金和省級促進就業創業發展專項資金400萬元(具體金額及科目編碼詳見附件)。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中央就業補助資金為中央直達資金,2021年直達資金標識為“01中央直達資金”,項目名稱應與本項資金預算指標文中的項目名稱保持一致,并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
二、該資金為非三保資金。請資金使用單位根據專項資金有關規定,確保??顚S?。
附件: 2021年中央就業補助資金和省級促進就業創業發展專項資金分配表.xls
和平縣財政局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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