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公布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的公告
和發改〔2023〕95號
縣直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清理規范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的通知》(發改價格〔2019〕798號)部署,依據《廣東省定價目錄(2022年版)》《廣東省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文件要求,我局整理并更新了《和平縣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目錄清單主要包括:收費項目名稱、收費標準、收費文件、定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是否涉企、是否行政審批前置、是否涉進出口環節等,現予公布。
本目錄清單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5日。此前公布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逾期作廢,現以本公告為準。
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我局將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適時更新目錄清單相關內容,并通過和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附件:和平縣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5日).xls
和平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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