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2023年春運相關價格監管行動
為全力做好2023年春運相關價格監管工作,保障人民群眾安全、順暢、便利出行,根據《河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轉發關于加強2023年春運相關價格監管工作的通知》(和市監〔2023〕4號)文件精神,和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期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春運期間價格監管行動。
此次行動重點檢查本轄區內的各公路和城市公交、出租車的客運票價以及相關客運延伸服務的收費行為。監管重點為客運票價情況、各項優惠減免政策落實情況、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落實情況和客運延伸服務收費及明碼標價執行情況,以及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ETC)收費情況。通過對粵運汽車站等經營單位的價格檢查,發現大部分經營單位都能切實做到明碼標價、公平競爭、誠信經營,暫未發現春運相關價格存在擅自提高政府指導價、未按規定明碼標價和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同時,在檢查過程中我局督促各經營單位嚴格落實經營主體責任,通過下發《2023年元旦春節期間市場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書》對經營者進行法律法規宣傳引導,提升經營者誠信守法經營意識。
下一步,縣市場監管局將持續加強春運相關價格監管力度,對轄區內社會反映強烈、屢查屢犯的經營者的價格行為實施重點監管,依職責主動發揮市場監管職能作用,提升監管成效。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