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價格行為提醒告誡和執法監管行動
為規范我縣市場價格行為,維護我縣市場價格秩序穩定,和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結合今年防控物資和生活物資價格監管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開展價格行為提醒告誡和執法監管行動。
和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于7月8日印發了《2022年市場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書》,并于近期向我縣各經營者下發提醒告誡書和《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要求各經營者要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定價原則,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藥品,在市場競爭中獲取合法利潤。同時,對我縣具有代表性、大型的連鎖藥店、商超等經營者進行現場約談和簽訂價格承諾保證書,要求其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及政策,依法守法經營。
接下來,和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將積極配合縣發改、工商信等有關部門的穩價保供工作,加大對防控物資和生活物資的檢查力度,對下發告誡后未明碼標價、價格欺詐、哄抬物價等價格違法行為的商家,將依法嚴肅處理。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