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國家管網集團廣東省管網有限公司管道運輸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
粵發改價格函〔2021〕602號
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局(委),國家管網集團廣東省管網有限公司:
為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和國家管網集團簽署的戰略合作協議,推進廣東省建設、營運“全省一張網”工作,現就我省天然氣管網運營機制改革過渡期,國家管網集團廣東省管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東省網公司)管道運輸價格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改革過渡期廣東省網公司管道運輸價格保持之前的“同網同價”政策基本穩定。委托廣東省網公司輸送天然氣的用戶含稅管道運輸價格為:工商業用戶0.1982元/立方米,電廠用戶0.1487元/立方米。
二、對資源點接入廣東省網公司管道,再經國家管網集團跨省管道省內段共同輸送天然氣的,由廣東省網公司統一按上述標準收取管輸費用,再由廣東省網公司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核定的跨省管道運輸價格水平向國家管網集團進行結算。
三、上述管道運輸價格包含輸氣損耗等費用,廣東省網公司不得在管道運輸價格之外加收其他費用。
四、廣東省網公司運營一段時間并符合定價條件后,我委將按照“準許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則核定管道運輸價格。
五、廣東省網公司要建立健全管輸費用內部結算機制,優化輸氣路徑,做好政策解釋宣傳,保障平穩運行。
六、本通知自2021年4月1日起執行。我委此前印發相關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為準。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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