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5G基站用電成本有關問題的通知
粵發改價格〔2019〕337號
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局(委),廣東電網公司、廣州供電局、深圳供電局,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有關通信企業:
為切實降低我省5G基站用電成本,加快5G產業發展,根據省政府工作部署及要求,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明確5G基站用電價格問題
(一)全省(不含深圳市)包括5G基站在內的通信基站統一執行一般工商業電價,深圳市的通信基站按照報裝容量執行相對應的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價格。
(二)全省通信基站可自愿選擇是否執行峰谷電價政策,選擇后半年內不得變更。
(三)通信基站的峰谷電價標準及時段劃分按照各市原普通工業專變用戶的峰谷電價政策執行。深圳市的通信基站按照深圳市現行峰谷電價政策執行。通信基站所屬企業應主動向電網企業提出執行峰谷電價的申請,電網企業應根據企業的申請盡快安裝符合條件的計量裝置,并自安裝完畢送電后執行峰谷電價政策。
二、加大轉供電環節用電價格監管力度
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積極協同、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清理規范5G基站轉供電價格問題,督促轉供電主體嚴格按照規定的目錄電價向5G基站收取電費,加大力度查處違法違規提高5G基站電價、加收電費和額外費用等行為。
三、加快推進5G基站轉供電改造為直供電工作
(一)電網公司、鐵塔公司和各通信運營商要按照“分步推進、先易后難、能改即改”的原則,加快推進5G基站轉供電改造為直供電工作。
(二)符合公變低壓直供條件的5G基站應盡快完成直供電改造;不滿足公變低壓直供條件的,采用專變后加裝子母表方式,單獨安裝電表并按照直供電電價執行。電網公司開展相關改造工作不得將業主提供同意書作為前置條件。
(三)電網公司、鐵塔公司及相關單位應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并簽訂協議,明確各方的供用電責任,共同做好5G基站“轉改直”工作。電網公司要建立5G基站直供電改造、簡化用電報裝流程等相關工作機制和專職工作小組,根據本通知的要求進一步制定完善全省5G基站轉供電改造為直供電的具體辦法和工作流程;鐵塔公司、各通信運營商要主動向電網公司提供轉供電5G基站的有關信息及相關材料等,加強與轉供電主體溝通,會同電網公司共同做好“轉改直”工作;涉及轉供電的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學校、醫院、國有企業等單位應做好表率,積極支持5G基站報裝用電和“轉改直”工作。
四、明確5G基站用電投資界面及費用分攤問題
電網公變低壓接入5G基站以用戶紅線邊低壓計量裝置為投資分界點,分界點電源側由供電部門投資,分界點負荷側由用戶投資。專變接入5G基站以公用環網柜或戶外開關箱的連接點(電纜終端頭)為投資分界點,分界點電源側和計量裝置由供電部門投資,分界點負荷側由用戶投資。
五、上述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