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公布我縣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的公告
和發改[2019]310號
縣直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清理規范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的通知》(發改價格〔2019〕798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縮減政府定價范圍,減少定價項目層級,健全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機制,依據《廣東省定價目錄(2018年版)》以及對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清理規范情況,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修訂更新了《廣東省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結合我縣實際,現將我縣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重新整理歸,現予公布。
目錄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我局將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權力清單以及收費政策的變化,及時調整和完善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的內容,并通過和平縣政府網站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本目錄清單清理規范截止時間為2019年9月30日,此前已公布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中與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為準。
附件:和平縣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截止時間為2019年9月30日)
和平縣發展和改革局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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