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公布和平縣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的公告
和發改[2019]52號
縣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完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公開制度的通知》(財綜〔2014〕56號)及《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收費目錄清單制度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16〕1415號)及《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督促落實收費目錄清單制度的通知》(粵發改價格函[2019]340號)的要求,現將我縣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重新整理歸類,予以公布。
目錄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我局將依據法律法規和權責清單以及收費政策的變化,及時調整和完善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的內容,并通過和平縣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本目錄清單清理規范截止時間為2019年2月22日,此前已公布的政府經營性收費目錄清單中與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為準。
附件:和平縣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截至2019年2月22日)
和平縣發展和改革局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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