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發展和改革局轉發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轉發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廢止《關于白蟻防治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復函》等價格政策文件的通知
縣直有關單位:
現將《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轉發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廢止<關于白蟻防治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復函>等價格政策文件的通知》(河發改收管[2015]250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和平縣發展和改革局
201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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