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發(fā)展和改革局關于和平縣普通國省道(G238、G358、S229、S243、S512線)災毀恢復重建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和發(fā)改投審〔2024〕15號
和平縣公路事務中心:
報來《和平縣普通國省道(G238、G358、S229、S243、S512線)災毀恢復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有關材料收悉。經(jīng)研究,批復如下:
項目編碼為:2401-441624-04-01-667410
一、為有效提高群眾出行安全感,降低事故發(fā)生率,同意建設和平縣普通國省道(G238、G358、S229、S243、S512線)災毀恢復重建工程。
二、建設地點:和平縣范圍內(nèi)。
三、主要建設規(guī)模及內(nèi)容:和平縣普通國省道(G238、G358、S229、S243、S512 線)災毀恢復重建工程,分布于河源市和平縣全縣區(qū),涉及國道 G238 線(K608+769~K692+128)、G358 線(K701+338~K718+792),省道 S229 線(K0+000~K89+225)、S243 線(K0+000~K28+604)、S512 線(K75+138~K83+102、K85+389~K98+345),里程共計 239.562km,對災毀點共計 109 處進行修復重建;主要建設內(nèi)容包括:設置截水溝;新建滲溝排水工程、坡面砌石防護工程、擋土墻以及進行邊坡加固修復等相關附屬配套工程建設。
四、建設資金及來源:項目總投資5036.35萬元,其中:工程費3967.74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1068.61萬元。項目建設所需資金除爭取國債資金外,不足部分由縣財政統(tǒng)籌解決。
五、請你單位抓緊做好項目前期準備工作,落實工程建設條件,使項目早日竣工,發(fā)揮效益。
六、請按照批復的估算總投資進行限額設計,完成初步設計概算后報我局審核。
附件:和平縣普通國省道(G238、G358、S229、S243、S512線)災毀恢復重建工程廣東省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表.docx
和平縣發(fā)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