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和平縣2022年村莊清潔行動“春季戰役”專項行動考核方案》的通知
和鄉振組〔2022〕7號
各鎮黨委、政府,縣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經縣委領導同志同意,現將《和平縣2022年村莊清潔行動“春季戰役”專項行動考核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有關意見建議,請徑向縣鄉村振興局反映。聯系電話:0762-5635123。
和平縣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
2022年4月13日
和平縣2022年村莊清潔行動“春季戰役”專項行動考核方案
根據《和平縣開展2022年村莊清潔行動“春季戰役”專項行動方案》(和鄉振組辦〔2022〕3號)文件要求,為做好“春季戰役”專項行動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對象
全縣17個鎮黨委、政府,駐鎮幫鎮扶村工作隊。
二、考核時間
2022年4月內完成。
三、考核組織與方式
由縣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統籌負責,縣鄉村振興局牽頭實施,負責考核方案制定、考核全過程監督、各環節分數核查、日常監督評分、考核等次評定、考核結果報告及通報等工作。
從深圳對口幫扶和平工作組,各鎮鄉村振興領導干部,縣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縣鄉村振興局中抽調人員力量組成考核組,分組實地具體落實各鎮考核工作。考核組采取雙向回避、隨機交叉的方式,分組對各鎮開展實地考核。每個鎮隨機抽查考核4個行政村,其中2022年重點村(美麗宜居村創建)2個,非重點村2個。
三、考核內容
以《和平縣開展2022年村莊清潔行動“春季戰役”專項行動方案》及省鄉村振興考核實地評估內容為依據,設立考核內容和指標體系。此次考核采取評分制,滿分100分,由實地考核評分90分、日常監督核查10分共同構成。
(一)實地考核評分。滿分90分,主要考核各鎮開展“春季戰役”專項行動成果、建立健全村莊長效保潔機制情況以及迎接省考核準備情況,其中人居環境整治50分(“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人畜分離);衛生保潔30分(垃圾處理);迎檢準備10分(“三度”調查)。
(二)日常監督核查。滿分10分,其中日常監督5分、問題整改核查5分。主要根據縣紀委監委、縣委辦、縣政府辦、縣委組織部、縣委農辦、縣農業農村局、縣鄉村振興局、縣清潔辦等成員單位的工作通報及日常檢查、工作聯系、調查研究,“春季戰役”專項行動工作亮點報送情況,上級領導調研發現問題通報、上級考核結果(亮燈情況)及問題通報整改落實等情況進行評分。
四、考核結果運用
考核結果實行“打擂臺”方案,對17個鎮的考核結果進行排名,設立“優秀”“良好”“一般”三個等次,其中90分以上的為“優秀”等次、90分以下80分以上的為“良好”等次、80分以下70分以上的為“一般”等次。“優秀”等次比例不超過20%。根據不同考核等次給予各鎮不同層次獎勵,其中“優秀”等次20萬元、“良好”等次10萬元、“一般”等次5萬元。有重大減分事項、發現“一票否決”事項的鎮不能評為“優秀”等次,綜合排名末3位且工作開展不到位情況嚴重的將由縣領導對鎮主要領導進行約談并通報批評。
五、考核工作紀律
(一)認真貫徹落實縣委關于考核工作文件精神,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防止考核過程中出現頻繁填表、報數據、報材料以及過度留痕等問題,防止多頭考核、重復考核,不增加基層負擔。
(二)各鎮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積極配合考核組開展工作,對提供資料和數據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實反映開展“春季戰役”專項行動的工作成效和存在問題。如發現有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的,取消評優資格;情節嚴重的,給予通報批評;已被評為“優秀”等次的,予以撤銷,并依照有關規定對主要負責領導進行問責。
(三)參與考核工作的人員應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嚴格按照程序、要求和標準開展考核工作,嚴格遵守廉潔紀律和保密規定。如發現有違紀違規行為的,經核實后將依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