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特黄性色生活片免费观看,国产96在线 | 亚洲,国产精品日韩欧美久久综合,久久精品夜色国产

關于印發《和平縣扶貧資產管理及后續跟蹤監測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

作者: 來源:本網 發布時間:2020-03-30 瀏覽次數:- 【字體:

  和扶組〔2020〕26號

  各鎮黨委、政府,縣直及省、市駐和平副科以上各單位:

  為進一步確保扶貧資產保值增值、發揮長期效應,保障脫貧成效的可持續性和穩定性,建立健全扶貧資產后續跟蹤監測機制,接續推進全面脫貧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結合我縣在脫貧攻堅過程中形成的大量扶貧資產實際,現將《和平縣扶貧資產管理及后續跟蹤監測實施指導意見(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參照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向縣扶貧工作局反饋。

  和平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

  2020年3月30日


  和平縣扶貧資產管理及后續跟蹤監測實施指導意見(試行)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新時期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三年攻堅的實施意見》、《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廣東省精準扶貧開發資金籌集使用監管辦法》、《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產業扶貧資金使用管理的指導意見》以及《關于加強扶貧資產管理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精神和相關工作要求,為進一步確保扶貧資產保值增值、發揮長期效應,保障脫貧成效的可持續性和穩定性,建立健全扶貧資產后續跟蹤監測機制,接續推進全面脫貧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現我縣結合在脫貧攻堅過程中形成的大量扶貧資產實際,就加強扶貧資產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一)總體要求。3月6日,習近平總書記召開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這是黨的十八大以來脫貧攻堅方面最大規模的會議,也是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黨中央召開的第一個專題部署工作的會議,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在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充分肯定脫貧攻堅取得的顯著成績,深刻分析脫貧攻堅面臨的形勢,圍繞高質量完成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加強黨對脫貧攻堅的領導提出明確要求,為做好脫貧攻堅工作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學習領會好、貫徹落實好中央、省的決策部署,強化扶貧資產管理責任,充分發揮扶貧資產效益,保證扶貧資產的完整性、安全性和長效性,加強扶貧資產后續跟蹤監測和持續發揮帶貧減貧防止返貧作用。

  (二)工作目標。克服新冠疫情影響,凝心聚力打贏脫貧攻堅戰,如期完成脫貧攻堅目標任務;積極探索后脫貧攻堅時期扶貧資產長效管理有效路徑,全面開展扶貧資產核查和管理工作,切實防范扶貧資產閑置、流失等現象發生;保障扶貧資產所有者、經營者合法權益,使扶貧資產最大限度發揮作用,推動構建長效穩定的帶貧減貧機制,接續推進全面脫貧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二、扶貧資產管理范圍和類型

  (三)扶貧資產管理范圍。自2016年以來,各地使用各級各類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財政涉農資金統籌整合資金、社會扶貧資金等投入扶貧領域形成的資產(包括接收捐贈的實物資產),都應納入扶貧資產管理范圍。2016年以前形成的扶貧資產盡可能追溯資產狀態、厘清權屬關系、做好資產登記,在清產核資的基礎上納入扶貧資產管理。

  (四)扶貧資產管理類型。扶貧資產分為公益類扶貧資產、收益類扶貧資產、到戶類扶貧資產。

  公益類扶貧資產主要包括基礎設施和民生項目兩大類:基礎設施主要以扶貧資金建設的道路交通、路燈網絡、農田水利、供水飲水、環境衛生、生產加工設施、產業機耕道路、倉儲物流設施、旅游服務設施、電商服務設施、光伏電站等公共設施類資產;民生項目主要指駐村工作隊統籌扶貧資金設立的鄉風民俗、文體活動、村民理事會和公益性崗位等制度性資產。

  收益類扶貧資產是指使用扶貧資金直接投入市場經營主體形成的股權、債權等分紅股權類增收資產等。

  到戶類扶貧資產是指各類扶貧資金直接到戶實施扶貧增收項目,并且產權、收益權歸貧困戶直接經營管理的項目資產。

  三、扶貧資產管理內容和程序

  (五)界定扶貧資產的所有權。扶貧資金直接到戶到人形成的資產,產權原則上歸屬個人。投入到村項目形成的資產,產權原則上歸屬村集體。脫貧攻堅期間,貧困戶實施增收項目的產權和收益權歸扶貧開發對象所有;村集體項目的產權歸村集體,收益權歸扶貧開發對象。統籌實施增收項目有定點幫扶單位自籌資金和社會幫扶資金投入的,由統籌資金主體與定點幫扶單位、社會幫扶單位商定收益分配方式,大部分收益應直接分配給扶貧開發對象,少部分收益可用于其他公益事業建設。多村聯建項目形成的扶貧資產,根據資金投入比例或事先約定確定各村的所有權比例。統籌扶貧資金投入到企業,通過企業帶動扶貧對象的,應對投入扶貧資金以合同(協議)形式進行明確,以折股量化產權或債權歸統籌資金主體(縣、鎮、村),再由統籌資金主體確定收益對象和收益分配方式。產權無法清晰界定的,由縣按照相關規定和項目實際情況確定產權歸屬。

  (六)做好扶貧資產核實登記。在確定扶貧資產權屬基礎上,由各鎮組織指導轄區內扶貧資產的登記造冊,對已建成的扶貧項目及資產進行全面核查,逐級登記。建立扶貧資產管理清單,對已形成的扶貧資產應納盡納、分級逐一登記造冊,明確各項扶貧資產的身份信息,由縣扶貧工作局建立總臺賬集中統一監管。

  (七)規范扶貧資產運營管理。扶貧資產運營管理采取民主決策、申報審批等方式,依據相關規定確定經營主體,并賦予經營權。所有權人與經營者簽訂經營合同或協議,確定經營方式、經營期限、收益分配、風險防控等,經營者和經營方式未經扶貧資產所有權人同意,不得擅自變更。

  產權歸屬到戶類扶貧資產的,由貧困戶自行確定自主經營或委托經營,村“兩委”、駐村工作隊要做好指導工作。扶貧資產產權歸屬村集體所有的,嚴格按照《廣東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規定進行管護。多村聯建扶貧資產經營方式發生轉變,須征得各聯建村民主決策同意,并逐級報縣扶貧工作局審批。扶貧資產產權歸屬國有資產的,按照國有資產管理規定進行管理,歸屬村集體。

  扶貧資產經營應明確績效目標、規范經營程序、有效防范風險,確保發揮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扶貧資產經營要嚴格規范程序,堅持民主決策、上級審批、公告公示、協議約束原則,依法履行相關程序,實行公開公正、陽光操作。重點加強對村集體以自營、承包、租賃等方式經營或投入到合作社、企業等經營主體的經營性扶貧資產管理。要嚴格防控風險,根據扶貧資產類別及經營方式,有針對性地制定風險防控措施和應急預案。對于經營風險較高的項目,實施主體應當建立有效的風險防范機制,分散和降低經營風險,增強履約償付能力。

  (八)加強扶貧資產管護。按照“受益權與管護權相結合”原則落實扶貧資產管護主體,每項資產應按照“誰統籌、誰論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單位和具體責任人管護責任,鼓勵各鎮村探索多形式、多層次、多樣化的管護模式。公益類扶貧資產由相應的產權主體落實管護責任人,可結合開發公益崗位等方式解決管護力量不足問題,優先吸納貧困家庭勞動力參與扶貧資產管護。經營扶貧類資產以承包、租賃等方式經營或投入到合作社、企業等經營主體的,應通過合同條款明確扶貧資產的管護單位和責任人;專業性較強的經營類扶貧資產也可通過購買服務方式明確管護主體和責任人。

  扶貧資產管護費用可從經營收入中按照不高于1%的比例據實支出運營管護費用,嚴格執行扶貧資金管理負面清單。扶貧資產已成為固定資產的,運營管護人員不得私自利用扶貧資產以抵押、擔保等方式進行融資。

  (九)規范資產收益分配。經營類扶貧資產產生的收益要落實到相應產權人,按照有利于鞏固脫貧成果的原則進行使用,分配方案經過民主決策和公告公示等相關程序確定。

  村扶貧資產收益由村“兩委”提出扶貧資產收益分配使用方案,經村民代表大會集體討論通過,經所在鄉鎮審核同意后實施,并報縣扶貧局備案。鄉鎮、駐村工作隊對分配方案的實施進行全程指導監督,對于以股權、債權分紅方式形成的村集體收益,2020年度按照不低于8:2比例進行分配,貧困戶占八成,村集體占二成。從2021年起,設置2年脫貧攻堅過渡期,在村集體收益中預留10%用于脫貧成效較差貧困人口補助。項目收益和本金退出后,可用于新標準下新增建檔立卡貧困戶幫扶、解決其他民生問題以及農村公益事業等,分配方案在村內公告公示,公示后按照相關規定將收益及時發放到戶到人。

  扶貧資產收益除分配給約定扶貧對象外,分配給村集體收益可用于幫扶其他因病、因災、因學、因意外事故等導致家庭生活困難的群眾,也可用于公益性崗位工資和發展村級公益事業等方面,扶貧資金收益原則上不低于40%用于后續扶貧開發工作。

  在脫貧攻堅(2016-2020年)及(2022年年底)鞏固期間,扶貧資產一般不得變更收益對象。如果收益對象不再是貧困戶(含銷戶、終止貧困戶)或自愿放棄,應收回其收益權(到戶資產除外),其收益權可轉給新增加的扶貧對象,或由產權人(縣、鎮、村)確定其他收益對象。

  四、扶貧資產后續跟蹤監測機制

  (十)合法合規后續跟蹤處置扶貧資產。由縣扶貧工作局組織對實施主體的經營、管護及風險抵御能力,商業信譽及資產狀況等,由鎮牽頭,村兩委組織實施,每年開展一次產業扶貧風險評估。當實施主體出現嚴重經營困難、經營利潤連續大幅下降或持續虧損、拖欠貧困戶應享有的收益等情況時,要督促實施主體利用自有資金購買貧困戶、農戶和村集體的收益權或股份。對評估不合格的項目及時清理退出,對支出進度較低、存量資金較大且存在風險的資金實施收回、撤銷、壓減、調整等措施,確保扶貧資產資金安全。

  扶貧資產產權所有者和相關監管主體要根據扶貧資產運營狀況,每年初對上一年度的扶貧資產運行情況進行核查,及時引入第三方擔保機制,探索設立產業扶貧風險擔保基金,對如新冠疫情和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貧困戶無收入或收入嚴重受損的進行補貼;對發現資產運行不良、無法使用或達到使用年限等情形,產權所有者可采取拍賣、轉讓、報廢等形式對資產進行處置,處置資產需在經過具有相關資質的獨立第三方進行資產評估基礎上,經上級部門批準備案后實施,以確保資產處置程序符合國有資產、集體資產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防止扶貧資產流失。

  到戶的扶貧資產產權屬于扶貧對象,但原則上扶貧對象不得隨意處置(處置是指變賣、轉讓等一次性行為,但不包括正常可持續經營性行為),如需處置須向村兩委提交申請,獲得審批后方可處置,處置情況由村委會登記。

  對直接投入市場經營主體形成的股權、債權等扶貧資產,明確合作期限的,合同到期后,結合鞏固脫貧成果及當地實際情況,對扶貧資產作出新的投資、收益工作方案,報上級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處置扶貧資產,不得利用扶貧資產為村集體或者其他單位、個人的債務進行抵押擔保。

  (十一)強化扶貧資產實時監測管理。各級扶貧、財政、審計等部門對扶貧資產聯合監管,加強扶貧資產經營日常監督和績效考核,對扶貧專項資金的受益對象、項目實施、資金撥付、效益發揮等使用管理進行全方位監管,預防違規違法違紀行為發生,確保資金使用安全、資產運營規范。在扶貧資金監督檢查和扶貧資產實時監測中,任何單位和個人等實施主體不能提供虛假情況,拒絕、阻撓、搪塞、推諉檢查和監測的,應責令其糾正。逾期不糾正的,對主管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應及時建議有關部門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撤職處分。對扶貧資產實施主體不如實及時履行資產收益分配并涉嫌犯罪的,直接責任人直接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四、其它

  (十二)各鎮應根據本指導意見,結合鎮村實際情況嚴格落實扶貧資產的管理和后續跟蹤監測。

  (十三)本指導意見由縣扶貧工作局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

  附件:1.深圳福田·和平縣精準扶貧資產項目庫(2016年度—2020年度)

  2.項目類型參考表

  3.省定貧困村村碼表

  4.項目明細表

  5.填表說明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