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明確匯報相關工作責任人的通知 作者: 來源:本網 發布時間:2021-05-17 瀏覽次數:-次 【字體:小 大】 各鎮黨委,并轉各村村委會、駐村工作隊: 為明確精準扶貧、新農村建設、鄉村振興工作匯報的責任人,提升村干部素質和責任心,以后各級領導、檢查組到村檢查工作時,統一由村支部書記匯報工作,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隊長不能代替村支部書記(主任)匯報工作。 和平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 2018年6月11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