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下達和平縣2024年典型村建設項目(第一批)資金的通知
和鄉振發〔2024〕31號
各鎮人民政府:
根據《關于下達2024年省級駐鎮幫鎮扶村資金的通知》(和財農〔2024〕30號)精神,現將和平縣2024年典型村建設項目(第一批)資金下達給你們(具體金額詳見附件),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項資金專項用于和平縣2024年典型村建設項目,請各鎮切實加強資金監管,確保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截留或挪用。
二、此項資金按照《和平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和平縣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和府〔2023〕3號)、《和平縣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府〔2019〕52號)、《和平縣鄉村振興局 和平縣財政局關于印發〈和平縣鄉村振興駐鎮幫鎮扶村資金籌集使用實施細則〉的通知》(和鄉振發〔2022〕10號)以及《〈和平縣鄉村振興駐鎮幫鎮扶村資金籌集使用實施細則〉的補充通知》有關規定辦理。
三、此項資金為非三保資金,資金支出預算科目和政府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分別為“農林水支出——鞏固脫貧銜接鄉村振興——農村基礎設施建設(2130504)”“503(機關資本性支出)”。
附件:關于下達和平縣2024年典型村建設項目(第一批)資金分配表.pdf
和平縣鄉村振興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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