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下達2021年鄉村振興駐鎮幫鎮扶村市級配套資金的通知
和財農〔2022〕30號
各有關鎮人民政府(結算中心):
根據河源市財政局河財農〔2021〕74號文精神及縣鄉村振興局提供的《河源市2021年鄉村振興駐鎮幫鎮扶村資金安排表》,現將2021年鄉村振興駐鎮幫鎮扶村市級配套資金680萬元下達給你們(詳見附表),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項資金專項用于建立垃圾處理長效機制及春季人居環境整治攻堅行動項目。請切實加強資金監管,確保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截留或挪用。
二、此項資金按照《和平縣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府〔2019〕52號)管理,報縣財政局審核資料后授權撥付。
三、此項資金為非三保資金,請列入2022年“城鄉社區支出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2120899)”基金預算支出科目,列入“502(機關商品和服務支出)”政府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年終編報支出決算。
附件:河源市2021年鄉村振興駐鎮幫鎮扶村資金安排表.doc
和平縣財政局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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