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下達2022年省級涉農轉移支付資金的通知
和財農〔2022〕21號
各有關鎮人民政府(結算中心):
根據河源市財政局河財農〔2021〕89號文(依據省財政廳粵財農〔2021〕152號文)精神,及縣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領導小組審定的《河源市和平縣2022年省級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情況報備明細表》及和平縣城鄉清潔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的《關于2022年城鄉城鄉清潔經費預算分配的說明》,現將2022年省級涉農轉移支付資金943萬元下達給你們(詳見附表),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項資金專項用于和平縣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理,請切實加強資金監管,確保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截留或挪用。
二、此項資金按照《和平縣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財農〔2019〕52號)管理,報縣財政局審核資料后授權撥付。
三、此項資金為非三保資金,請列入2022年“農林水支出——農業農村——其他農業農村支出(2130199)”公共財政預算支出科目,列入“50402(基礎設施建設)”政府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年終編報支出決算。
附表:2022年省級涉農轉移支付資金(城鄉清潔)分配表.xls
和平縣財政局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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