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下達2020年第二批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扶貧發展方向)的通知
和財農〔2020〕38號
縣扶貧工作局:
根據河源市財政局河財農〔2020〕26號文(依據省財政廳粵財農〔2020〕41號文)精神及縣扶貧工作局提供的《和平縣2020年中央扶貧資金分配表》,現將2020年第二批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扶貧發展方向)225萬元下達給你們(詳見附表),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項資金專項用于補貼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還款能力的貧困戶小額貸款貼息,支持吸納跨省貧困人口務工,開展產業扶貧(包括但不限于貧困戶小額信貸貼息、人工養殖野生動物轉型貧困地區復耕撂荒耕地種植水稻補助、支持“一村一品、一鎮一業”)、就業扶貧(包括但不限于扶貧車間補助、就地就近就業獎補)、消費扶貧、扶持培育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等能夠帶動貧困人口增收脫貧的項目。具體請根據《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17〕8號)有關規定使用,請有關部門切實加強資金監管,確保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截留或挪用。
二、此項資金按照《和平縣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府〔2019〕52號)管理,報縣財政局審核資料后授權撥付。
三、此項資金為扶貧三保資金非專戶,請列入2020年“農林水支出——扶貧——生產發展(2130505)”公共財政預算支出科目,列入“509(對個人和家庭的支出)”政府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年終編報支出決算。
和平縣財政局
2020年9月21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