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下達2016年農業發展和農村工作專項資金(老區發展方向)的通知
和財農[2016]75號
青州、熱水、貝墩、公白、林寨財政所:
根據河源市財政局河財農[2016]125號文(依據省財政廳粵財農[2016]79號文)及縣扶貧辦提供的《2016年扶持老區發展專項資金項目使用統計表》精神,現將2016年農業發展和農村工作專項資金(老區發展方向)16萬元下達給你們(詳見附表),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達的資金專項用于附表指定項目,請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截留或挪用。
二、此項資金采取國庫集中支付(授權)財政所,報縣財政局審批資料后按財政專項資金相關規定撥付。
三、本次下達的資金,請列入2016年“農林水事務——扶貧——其他扶貧支出(2130599)”公共財政預算支出科目,年終編報支出決算。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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