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下達新時期精準脫貧(第二批)2016年市本級補助資金的通知
和財農[2016]129號
縣扶貧辦:
根據河源市財政局河財農[2016]169號文精神,現將關于下達新時期精準脫貧(第二批)2016年市本級補助資金的通知720萬元下達給你們(該總指標975萬元,已在和財農[2016]74下達了130萬元、和財農[2016]77號下達125萬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扶貧部門做好資金使用安排計劃,切實加強資金監管,確保專款專用,如發現有擠占、截留或挪用等違規行為將嚴格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27號)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此項資金采取國庫集中支付(直接)管理。
三、本次下達的資金,請列入2016年“農林水事務——扶貧——其他扶貧支出(2130599)”公共財政預算支出科目,年終編報支出決算。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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