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下達2020年中央財政專項扶持資金(扶貧發展方向)的通知
和財農〔2020〕5號
縣扶貧工作局:
根據河源市財政局河財農〔2019〕173號文(依據省財政廳粵財農〔2020〕204號文)精神,現將2020年中央財政專項扶持資金(扶貧發展方向)542萬元下達給你們(詳見附表),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項資金專項用于附表指定項目,請扶貧部門嚴格按照《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17〕8號)有關規定使用。切實加強資金監管,確保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截留或挪用。
二、此項資金按照《和平縣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財農〔2019〕52號)管理,報縣財政局審核資料后授權撥付。
三、此項資金中:423.5萬元為直達資金,并納入中央和省財政直達資金監控系統全程監測,資金標識為“01002正常轉移支付”。其余118.5萬元為非直達資金。
四、此項資金列入2020年“農林水事務——扶貧——其他扶貧支出(2130599)”公共財政預算支出科目,列入“50903(個人農業生產補貼)”政府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年終編報支出決算。
附表:2020年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扶貧發展方向)安排表.doc
和平縣財政局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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