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將扶貧資金收益優先分配給建檔立卡貧困戶的通知
各鎮黨委政府、村“兩委”、駐村工作隊:
經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同意,為全力減小疫情影響確保貧困戶如期實現脫貧,請各村對扶貧期間投入資金產生的收益、村集體收入優先分配給建檔立卡貧困戶。同時,為克服疫情影響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縣政府同意增加由我縣縣直單位幫扶的省定貧困村(2個)每村增加20萬元、面上村(39個)每村增加10萬元產業扶持資金,各鎮政府自身幫扶的有勞動能力貧困人口每人增加3000元產業扶持資金,增加對建檔立卡貧困戶就業、產業投入,此兩項資金,鼓勵貧困戶外出就業及擴大產業規模。
和平縣扶貧領導開發小組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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