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和平縣美麗圩鎮建設攻堅行動計劃》的通知
和鄉振組〔2022〕5號
各鎮黨委、政府,縣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實施意見,大力實施“九大攻堅”行動,加快推進我縣美麗圩鎮建設攻堅行動,現將《和平縣美麗圩鎮建設攻堅行動計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和平縣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
和平縣美麗圩鎮建設攻堅行動計劃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實施意見》以及《關于實施“三農”領域突出短板“九大攻堅”行動的指導意見》精神,按照《廣東省美麗圩鎮建設攻堅行動方案》(粵鄉振組辦〔2021〕15號)要求,加快推進我縣美麗圩鎮建設攻堅行動,特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按照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協同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和新型城鎮化戰略,促進城鄉融合發展,以全縣圩鎮(鄉鎮建成區)為對象,全面提升人居環境、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水平,提升集聚輻射帶動能力,實現鎮村同建同治同美,使更多人民群眾享有更高品質的生活。
二、基本原則
城鄉融合,縣域統籌。以鎮為單元開展美麗圩鎮建設攻堅行動,統籌謀劃圩鎮和農村建設,促進城鄉融合發展,實現鎮村同建同治同美。
政府引導,多方參與。強化鎮級黨委、政府的主體責任,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始終做到問需于民、問計于民、問效于民,精準發力,優先解決群眾關切問題。引導群眾、企業和其他社會力量籌資投勞,共同參與。
規劃先行,有序推進。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結合本地實際、精心編制規劃,統籌兼顧近期建設和長遠發展的關系,突出重點,扎實有序推進美麗圩鎮建設。
分類指導,示范帶動。綜合考慮全縣圩鎮發展差異,推動美麗圩鎮建設攻堅行動分區域、分階段、分步驟實施,分類打造宜居圩鎮、示范圩鎮。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根據自然稟賦、發展基礎,結合南粵古驛道、綠道、碧道建設,打造美麗鄉村風貌帶,因地制宜推進美麗圩鎮建設鄉土化、特色化、品質化。
三、目標任務
在2021年基本完成圩鎮“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任務的基礎上,全面解決圩鎮清理、拆除、整治中遺留的難題,進一步建立完善人居環境基礎設施長效管護機制。
2022年,全面完成圩鎮人居環境整治,所有圩鎮達到“宜居圩鎮標準”。其中,在全面推進美麗圩鎮建設攻堅行動的基礎上,重點選取具備自然稟賦、產業基礎、人文歷史等條件,前期具有良好基礎的上陵鎮、長塘鎮、公白鎮、合水鎮共4個圩鎮,分類打造一批示范樣板,確保全縣20%以上的圩鎮達到“示范圩鎮標準”,著力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營造比、學、趕、超的良好氛圍。
四、實施內容
(一)制訂攻堅行動計劃與實施方案。各鎮統籌推進美麗圩鎮建設攻堅行動各項工作任務,制訂美麗圩鎮建設攻堅行動計劃,明確實施內容、資金使用、進度安排等;鄉鎮編制具體實施方案,細化項目清單,做好與相關規劃的銜接。各鎮要統籌各級各類資金資源,充分利用好駐鎮幫鎮扶村資金,重點投入支持美麗圩鎮建設攻堅行動,確保大事要事辦成辦好。2022年3月底前,各鎮行動計劃報縣住建局審核備案。(各鎮人民政府負責具體落實,以下任務均按此要求,不再一一列出)
(二)開展“三清三拆三整治”。堅決徹底清理積存垃圾,清理房前屋后、街巷、老舊居民區、農貿市場等區域亂堆亂放,清理河道、池塘、溝渠等水域漂浮物和障礙物。堅決徹底拆除沿街破舊雨篷、遮陽篷等破舊附屬設施,拆除非法違規商業廣告、招牌,拆除亂搭亂建、違法建筑。堅決徹底整治占道經營亂擺賣行為,整治公共空間亂貼畫行為,整治車輛亂停放行為。各地加強“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的組織和規范,嚴禁違規大拆大建,特別是做好對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具有保護價值的老建筑、古民居以及古村落、古驛道等保護工作,加強歷史文化遺存、景觀風貌保護;嚴禁隨意砍伐樹木,特別是做好古樹名木的保護。各鎮要建立美麗圩鎮清理、拆除、整治工作臺賬,每月統計工作進展情況,每月3號前各鎮填寫上個月工作臺賬,報送縣住建局。(縣住建局、縣城管綜合執法局、縣農業農村局、縣鄉村振興局、縣公安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物業管理局按職責指導)
(三)開展“三線”治理。農村“三線”整治優先從圩鎮開始,按照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施工原則,政府統籌推進,電力、通信、廣播電視等運營主體各負其責,整治“空中蜘蛛網”問題,清理違章亂架現象。規范戶外線纜架設,做到牢固安全、整齊有序、美觀協調。探索開展電力、通信、廣播電視等架空線纜共桿共建,鼓勵有條件的圩鎮開展“三線”下地。(縣工商信局、縣發改局、縣文廣旅體局、縣融媒體中心、和平供電局按職責指導)
(四)提升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完善村莊保潔管護制度,建立村莊保潔長效機制。推進城鄉生活垃圾治理一體化,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開展垃圾收集點、轉運站升級改造行動,普及密閉運輸車輛。持續開展鎮級垃圾填埋場整改“回頭看”,杜絕產生新的非正規垃圾堆放點。合理配置垃圾分類投放箱等環衛設施。引導居民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推動鎮直、學校等單位先行先試。鼓勵采用購買服務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提高市場化運作水平。探索建立村莊保潔收費制度,提高保潔員待遇。(縣住建局、縣城管綜合執法局、縣農業農村局、縣鄉村振興局按職責指導)
(五)加強生活污水治理。提升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加強生活污水管網建設,推動支線管建設銜接,提高污水收集覆蓋面,因地制宜推進雨污分流改造,提高進水量、進水濃度,提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處理效能。推進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補齊污水管網建設短板。有條件的圩鎮應將周邊村莊生活污水納入鄉鎮生活污水收集系統。提高鄉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規范化運維管理水平,鼓勵整縣打包委托第三方專業公司運營。(縣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和平分局按職責指導)
(六)提升公共服務能力。大力改造提升農貿市場和農產品集散中心,完善配套水、電等基礎設施,改善經營環境,探索推進市場化運行管理。加強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推進物流快遞服務聯通,完善配送投遞網絡,加快快遞服務網點建設。不斷提升鄉鎮綜合文化站服務效能,推進體育場所建設,合理布局文體活動設施。改造提升鄉鎮衛生院,改善醫療服務條件,提高疾病預防控制和公共衛生應急能力。(縣交通運輸局、縣工商信局、縣文廣旅體局、縣衛健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物業管理局、縣郵政局按職責指導)
(七)提升信息化服務能力。依托“互聯網+”,建立快速反應、高效辦事的政務服務平臺,切實推進《河源市農村集體資產資源交易管理辦法(試行)》(河委農辦〔2016〕7號)的落實,規范開展農村產權交易業務,建立整合資源、融合創新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和農村產權交易平臺,加快實現群眾辦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穩步推進5G網絡建設,提高4K/8K超高清網絡承載能力,推進智慧廣電建設。鼓勵發展光伏產業,推動圩鎮綠色低碳建設發展,促進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縣工商信局、縣文廣旅體局、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職責指導)
(八)提升圩鎮整體風貌。加強圩鎮建筑風貌管控,做好沿街建筑立面風貌改造提升。在高速公路出入口、主干道入口處,增加融入地域特色的入口形象標識。統籌碧道、綠道、健身步道、休閑公園建設,積極推進歷史文化名鎮名村、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筑等的保護與活化利用。注重特色風貌打造,加強人文傳承,深入推進“潔化、綠化、美化”行動,統籌鎮村連線連片打造美麗鄉村風貌帶。鎮級美麗鄉村風貌帶要圍繞圩鎮所在村居打造。(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文廣旅體局、縣鄉村振興局、縣林業局按職責指導)
(九)開展試點示范創建。省級城鄉融合發展中心鎮試點、深圳掛鉤幫扶鎮和梯次創建鄉村振興示范帶所在鎮先行先試,在實施美麗圩鎮建設攻堅行動的基礎上,全國重點鎮、省中心鎮試點開展品質提升行動,積極探索圩鎮品質提升的標準體系。(縣住建局、縣發改局、縣農業農村局、縣鄉村振興局按職責指導)
(十)建立長效管護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所有、誰使用、誰受益、誰管理原則,將基礎設施養護納入常態管護及運行經費保障,探索建立收費機制。各鎮要進一步建立完善職責明確、經費穩定、設施良好運行的人居環境基礎設施長效管護機制,做到有機構履行職責,有隊伍專業管理,有資金持續保障,有群眾廣泛參與。(縣發改局、縣工商信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和平分局、縣住建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文廣旅體局、縣衛健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城管綜合執法局、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縣鄉村振興局、縣林業局、縣物業管理局、縣郵政局、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職責指導)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建立“市級統籌、縣級主體、鎮級落實”的責任機制,形成上下聯動的強大工作合力。縣級有關部門加強統籌推進和檢查督導;各鎮黨委、政府作為責任主體,負責美麗圩鎮建設攻堅行動的組織實施,結合駐鎮幫鎮扶村工作,將美麗圩鎮建設攻堅行動作為駐鎮幫鎮扶村工作隊階段工作重點,整合資源,全力推進;各鎮黨委、政府做好具體工作落實、項目實施和日常管理。
(二)加強資金保障。各鎮要將駐鎮幫鎮扶村專項資金重點支持美麗圩鎮建設攻堅行動,統籌用好上級轉移支付資金,積極申報中央和省有關專項資金。美麗圩鎮建設中符合相關條件的,統籌土地出讓收入、申報納入一般債券和專項債券等渠道予以支持。各鎮應結合自身財力做好資金保障,積極引導各類社會力量參與美麗圩鎮建設,加快形成多層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資格局。
(三)加強用地保障。探索科學用地方式,積極盤活存量土地資源,滿足美麗圩鎮建設用地需求。各鎮政府要對圩鎮新增建設用地給予傾斜,重點保障創建示范鎮的用地指標需求。
(四)加強技術保障。縣級有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切實加強技術指導,各鎮要引入專業團隊做好全過程的專業咨詢和技術服務。加強鎮級規劃、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才的引進和培養,探索建立駐鎮設計師制度。加強對圩鎮領導干部、基層工作人員的培訓,提高干部隊伍專業素養和管理水平。
(五)加強檢查考核。將美麗圩鎮建設攻堅行動作為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和各級黨政“一把手”及領導班子綜合考核的重點內容,定期開展工作調度和調研暗訪,及時通報工作進展,壓實各級工作責任;對推進工作不力、落實工作成效差的各鎮負責人進行約談、問責。要建立工作機制,常態化開展工作檢查、考核,廣泛開展競爭、評比,確保美麗圩鎮建設攻堅行動各項任務高質量完成;加大獎懲力度,將美麗圩鎮建設攻堅行動進度、成效與下一年度資金掛鉤,對于達到“示范圩鎮”標準的,優先進行獎補。
(六)加強宣傳發動。充分利用網絡、電視、廣播、報刊、新媒體等渠道,加大對美麗圩鎮建設攻堅行動的宣傳,調動基層干部、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加快形成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良好氛圍。縣將根據各鎮實施情況,選取先進鎮召開工作現場會。各鎮要及時總結推廣經驗做法,加強交流學習,不斷鞏固工作成效。
附件:1.宜居圩鎮標準
2.示范圩鎮標準
附件1
宜居圩鎮標準
附件2
示范圩鎮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