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下達社會主義新農村補助資金的通知
和財農〔2024〕13號
各有關鎮人民政府(結算中心):
根據河源市財政局河財農〔2024〕2號文精神,現將社會主義新農村補助資金85萬元下達給你們(詳見附表),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項資金專項用于附表指定項目,請切實加強資金監管,確保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截留或挪用。
二、此項資金按照《和平縣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府〔2019〕52號)管理,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授權)管理。
三、此項資金為非三保資金,請列入2024年“農林水支出 ——鞏固脫貧銜接鄉村振興——其他鞏固脫貧銜接鄉村振興支出(2130599)”一般預算支出科目,年終編報支出決算。
和平縣財政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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