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2017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根據上級審計機關的工作部署和審計法律法規的規定,縣審計局對2017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在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的領導下,我們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全面貫徹落實十九大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認真執行縣委十三屆三次、四次會議的有關決議,圍繞縣委縣政府打造“五個和平”的目標,積極轉變審計理念,落實“三個區分”重要要求,著力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等改革任務的落實,著力反映體制、機制和制度層面存在的問題,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現將審計結果報告如下:
2017年全縣各部門認真貫徹上級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三賽”為引領,突出“三大抓手”,圍繞“十二大”工作任務,扎實有效推進各項工作,經濟社會實現平穩較快發展。從審計的情況來看,各部門認真執行十六屆人大二次會議批準的財政預算, 2017年縣級財政預算執行良好,財政收支管理總體規范。
——社會經濟保持平穩運行,經濟發展動力增強。堅持改革創新,積極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等政策措施落實,項目引進突出招強引大,三產結構進一步優化,城鄉協調發展持續推進,生態優化持續提升,為我縣經濟發展提供動力。
――財政收支持續穩定增長,提高財政保障水平。縣級財政總收入394860萬元,總支出37677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收入41850萬元,總支出39518萬元;社保基金預算總收入42203萬元,總支出24703萬元。財政收支增長,確保了重點領域發展需要,提高了社會保障能力,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財政支撐。
――財政支出明重點,聚焦民生抓保障。 2017年民生類支出(教育、科學技術、文化體育與傳媒、社會保障和就業、醫療衛生、節能環保、城鄉社區事務、農林水事務、住房保障)共計301695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371840萬元的81.14%,比上年的274292萬元增加27403萬元,增長9.99%。民生支出的增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
——積極整改審計發現的問題。對上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問題,各有關單位高度重視,認真落實整改主體責任,縣審計局加強督導,大部分問題得到了整改,對部分一時難以整改的問題制定了整改計劃,限期完成整改。
一、縣級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組織對縣財政2017年度縣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審計結果表明,縣財政及各部門能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的工作部署,堅持強征管、嚴支出、重監管、提績效、促改革、激活力,充分發揮財政職能,較好地完成了預算任務。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預算追加不夠規范。2017年辦理縣級追加18590萬元,其中10月至12月辦理追加9397萬元,占全年縣級追加的51%。
(二)往來款未及時清理。縣本級總預算其他應收款余額185064萬元,對比上年增加31470萬元;其他應付款余額74834萬元,對比上年增加26361萬元。
(三)滯撥專項資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耕地地力保護資金801萬元,中央教育專戶資金2800萬元未及時撥付使用,影響資金效益發揮。
(四)庫款保障不足。2017年年初國庫存款余額為69698萬元,上年轉回指標額度為123105萬元,庫款余額不足以保障指標額度的支付。
(五)非稅收入未全額上繳國庫。截至2017年12月31日非稅專戶488萬元非稅收入未及時全額上繳國庫。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2017年度進一步探索開展聯網在線審計,對納入財政集中支付系統管理的預算單位實施實時在線監督,促進審計監督的及時性和擴大對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的覆蓋。同時重點對縣公安局等8家單位2017年度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實施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相關部門預算執行和資金使用總體情況較好。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應繳財政款項未及時繳交。公安局應繳證件管理費、工本費罰沒款等20萬元未及時繳交入庫;城市管理局臨時占道費、挖掘費9萬元未及時繳交入庫。
(二)專項資金未及時撥付使用。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公益性文化設施免費開放專項補助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資金結余24萬元未及時撥付使用。
(三)往來款未及時清理。市場監督管理局其他應收款22萬元;公安局應收款711萬元,其他應付款180萬元;司法局其他應收款59萬元;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其他應收款297萬元,其他應付款559萬元;國土資源局其他應收款4777萬元,其他應付款8359萬元;農業局其他應收款193萬元。
(四)固定資產管理不規范。市場監督管理局購入圖書、設備4萬元未登記固定資產賬,在建工程余額632萬元未及時結轉固定資產;公安局資產購置50萬元未登記固定資產賬。
三、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2017年按照上級審計機關的要求,按季度分專題組織開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跟蹤審計了我縣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放管服”改革、創新驅動發展等政策措施及深圳市福田區對口幫護我縣工作落實情況。審計結果表明,各部門能積極采取措施,努力推進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和項目的落地及建設進度,促進縣域經濟發展。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仍有6個部門13項行政許可65項社會事務未進駐公共服務中心;二是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專項資金100萬元撥付不及時;三是和平縣獼猴桃產業綜合技術服務平臺建設、農村科技特派員科技服務2個項目未及時結題驗收,涉及金額60萬元。
四、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情況
組織對由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為建設單位的和平河一河兩岸升級改造工程(和平河陽明大橋至和平橋段)項目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該項目總投資2441萬元,項目的實施改善了一河兩岸的交通狀況,美化了市容市貌,提升了城市品位。但審計也發現存在未取得施工許可證先行施工,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收取履約保證金,工程未能按合同約定如期完工等管理不夠規范的問題。
五、審計建議
(一)加強督查,促使各項重大政策措施落到實處。以推動各級黨委和政府出臺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實為目標,加強對政策落實、項目落地和資金使用等環節的監督檢查,加快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積極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嚴肅查處不作為、慢作為、假作為等問題,保障政令暢通,促進各項重大政策措施有效實施和發揮作用,推動我縣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二)加強監管,切實做好風險防控。依法加強打好三大攻堅戰各重點領域的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加強跨部門、跨區域之間的組織協調,實現信息數據共享,健全完善聯動機制,形成合力,提高監管效能,消除重點領域各個環節的風險隱患,規范經濟行為。
(三)加強管理,提高財政資金績效。進一步加強預算管理,細化預算編制,提高預算執行力;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投入力度,加快資金使用進度,著力解決制約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的短板,提高支出的精確性和有效性,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
本報告反映的是縣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其他問題已分別在審計報告中反映,有關部門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高度重視,正在整改落實中,縣審計局下一步將認真督促整改。為推進生態和平、現代和平建設,打造文化、奮進、活力、宜居、幸福和平,建設智慧生態現代新城作出應有貢獻。
和平縣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