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和平縣政府預算公開
一、預算報告
(附件)
二、預算草案安附表
(附件)
三、相關說明
(一)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情況
1.稅收返還
2016年稅收返還性收入預算4268萬元,與去年持平。其中:
(1)消費稅和增值稅稅收返還收入787萬元,與上年持平。
(2)所得稅基數返還收入130萬元,與上年持平。
(3)共享“四稅”稅收返還收入822萬元,與上年持平。
(4)其他稅收返還收入2529萬元,與上年持平。
2.一般性轉移支付(選擇變化較大的項目進行說明)
2016年一般性轉移支付補助收入93215萬元,比上年增加1246萬元,增長1.36%。其中:
(1)均衡性轉移支付49911萬元,比上年減少9980萬元,下降16.66%。
(2)老少邊窮轉移支付4462萬元,比上年增加3462萬元,增長346%。
(3)縣級基本財力保障轉移支付11297萬元,比上年增加278萬元,增長2.5%。
(4)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7502萬元,比上年減少1350萬元,下降15.25%。
(5)調整工資轉移支付9365萬元,比上年增加1421萬元,增長17.87%。
3.專項轉移支付。
2016年市提前告知專項轉移支付收入53342萬元,比上年增加36031萬元,增長208%。
(二)舉借債務情況
1.地方政府債務限額余額情況。2015年政府債務限額90372萬元。其中:一般債務限額71572萬元,專項債務限額18800萬元。2015年政府債務余額預計執行數89628萬元,控制在債務限額以內。其中:政府債券12291萬元。按償還來源分,一般債務7891萬元,專項債務4400萬元。2015年政府債務余額決算數待上級統一核定后另行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
2.地方政府債務還本付息情況。2016年按照償債計劃,未有債務還本付息支出,故未列入相應預算體系安排。
(三)本級匯總的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安排情況。
詳見預算草案報表6說明。
(四)預算績效工作推進情況
1.對鎮級財政稅收收入管理,按縣政府文件規定執行,鎮級非稅收入須全額上繳財政。
2.對縣直行政事業單位實行部門預算,年終只作指標對帳,不再進行零星項目對帳。不再追撥年終經費補助。政策性增支和關系全局性的必要支出按新的文件規定解決。
3.稅務征收經費、代收、代繳稅款手續、獎勵經費等,按繳入地方財政金庫的本級財政收入的凈額收入計算。具體計算按縣政府文件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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