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需提供材料
和平縣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需提供材料 | |||||||||
序號 | 材 料 名 稱 | 說明 | 備注 | ||||||
1 | 和平縣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 | 一份 | |||||||
2 | 婚 姻 情 況 證 明 | 已婚 | 申請人及配偶、其他產權共有人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 | 復印件三份 | |||||
未婚 | 申請人及其他產權共有人身份證、戶口簿 | 復印件三份 | |||||||
離婚 | 申請人身份證、離婚證、戶口簿 | 復印件三份 | |||||||
喪偶 | 申請人身份證、結婚證及配偶死亡證明、戶口簿 | 復印件三份 | |||||||
用他人房產作抵押 | 抵押物產權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簿、婚姻情況有關證件 | 復印件三份 | |||||||
3 | 人民銀行出具的夫妻雙方征信報告 | 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 |||||||
4 | 申請人及配偶儲蓄(工資)賬戶最近6個月流水(組合貸款還需提供夫妻雙方收入證明) | 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 |||||||
5 | 申請人貸款銀行活期儲蓄賬號(扣款賬號) | 復印件二份 | |||||||
6 | 售房人、承建方或出借人活期儲蓄賬號、身份證;如借款付清房款的還應提供借據 | 復印件二份 | |||||||
7 | 有效抵押證件:《不動產權證書》、《房地產權證》、《房地產共有(用)權證》 | 原件一份、復印件二份 | |||||||
8 | 貸 款 用 途 | 購買一手住房 | 商品房買賣合同、首付款或已交購房款發票(收據) | 復印件二份 | |||||
購買二手住房 | 房地產買賣合同、完稅發票 | 復印件二份 | |||||||
建房 | 《國土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建筑施工合同預算書 | 復印件二份 | |||||||
大修 | 房屋質量鑒定報告書、大修合同預算 | 復印件二份 | |||||||
9 | 縣房管局出具的申請人夫妻雙方住房產權查詢證明,戶口不在本市區的還應提供戶口所在地房管局出具的住房產權查詢證明 | 復印件二份 | |||||||
咨詢電話:縣住房公積金中心5632331 | |||||||||
注: | 1、 | 身份證須復印雙面,提供復印件的統一使用A4紙,同時帶原件審核; | |||||||
2、 | 第1項統一使用市住房公積金中心提供表格填寫; | ||||||||
3、 | 第5、6項的銀行賬號應為同一銀行開戶的賬號; | ||||||||
4、 | 如所購住房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房地產開發單位簽訂了公積金貸款按揭協議的樓盤,申請人同意所購住房作貸款抵押的,可直接用該住房按揭,不須提供《產權證》現證抵押; | ||||||||
5、 | 如貸款額超出住房公積金最高限額且符合辦理公積金與銀行組合貸款的,另外填寫組合貸款申請審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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