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市安委辦關于安全生產預警的通知
和安委辦明電〔2019〕13號
各鎮人民政府,縣安委會成員單位:
現將河源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安全生產預警的緊急通知》(河安委辦明電〔2019〕60號)文件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和平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9年6月13日
關于安全生產預警的緊急通知
河安委辦明電〔2019〕60號
各縣區政府,市安委會成員單位:
自6月9日以來,我市普降暴雨、持續時間長、強度大,水流量大、漲率大,尤其是連平、龍川與和平縣部分鄉鎮受災較嚴重,對各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帶來很大挑戰,增大了這些行業領域的安全風險。請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針對當前復雜天氣,吸取有關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加強本縣區、本行業領域和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該停工停產的堅決停工停產,嚴密防范和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一、加強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
(一)道路交通安全方面。要針對洪水損毀的農村道路、省道、國道、高速公路、旅游景區周邊道路等重點路段實施重點管控;并及時制訂修復和整治計劃,確保第一時間道路暢通。嚴厲查處酒后駕駛、“三超一疲勞”、使用拖拉機等農機車輛非法載客上路行駛等嚴重違法行為,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
(二)地質災害方面。全面掌握轄區內地質災害隱患點和風險點的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臺賬細;要全面落實削坡建房風險點和隱患點監測和排查治理全覆蓋,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戶、不漏一處。進一步加強預警預測預報工作,在預警系統+網格化管理“到戶到人”的基礎上,實現預警信息全覆蓋;對一時難于治理的隱患,要制訂完善管控措施,避免地質災害危害。
(三)建筑施工領域方面。要對施工工地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危險的隱患進行認真排查,特別是對宿營地、工棚、倉庫等重點位置要研判,確保安全居住。遇雷雨、大風等極端天氣時,要按規定立即停止室外高空作業,特別要落實對塔吊等大型起重機械抗風防滑相關措施。
(四)水上交通安全方面。要對渡口渡船、旅游景區游船實施重點監管,重點檢查渡船、游船的安全管理和主要設備維護檢修情況,堅決清理、取締“三無”船舶,嚴格禁止超員超量、救生設備不齊全的船舶投入營運,堅決防止船舶沉沒事故發生。
(五)非煤礦山方面。要進一步加強水害隱患的排查治理,重點檢查位于地表河流、湖泊、水庫附近和易受山洪、泥石流等災害威脅的地下礦山。預報有強降雨時,受暴雨威脅的礦井必須立即停產撤人,堅決杜絕淹井(礦)事故的發生。要加強對礦井采空區、塌陷區、積水區的巡檢、排查,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處置,確保萬無一失。排土場、尾礦庫等企業要重點對壩體及周邊山體的穩定性和防洪能力、排洪設施、監測監控設施進行檢查,切實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嚴格實行在線監測并落實汛期24小時專人值守監控制度。
(六)煙花爆竹安全方面。督促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做好儲存倉庫應對極端天氣的防范措施,嚴格安全管理措施,做好防雷和防潮工作。要嚴厲打擊未經許可經營、走街串巷銷售以及出租、出借許可證、生產“私炮”等非法生產經營行為,規范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妥善做好燃放后的煙花爆竹殘留物處置工作,嚴防爆炸、火災尤其是煙花爆竹殘留物陰燃等事故發生。
(七)旅游安全方面。要扎實做好景區游覽游樂設施和安全防護設施的檢查維護,加強出游高峰時段景區游客流量及強降雨帶來的突發山洪等災害的預警預報,嚴防發生各類旅游安全事故。
(八)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方面。要堅持“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承辦方的安全責任,科學管控、細化應急預案,嚴防擁堵、踩踏事故發生。
其他各重點行業領域要針對本行業領域事故規律特點,部署加強事故防范各項措施,嚴密防范和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
二、加強汛期安全生產工作
要針對當前汛期強降雨等災害性天氣特點,盡早部署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防范災害性天氣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安全檢查,重點加強地下礦山防淹井、排土場防滑坡、尾礦庫防漫壩潰壩、化工企業防雷擊、起重機械防傾覆等重點領域重點行業的事故防范,切實做好汛期隱患排查和預防性安全檢查。
三、加強應急準備工作
各縣區和各級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和24小時專人專職值班值守制度,切實做好應急隊伍、物資和裝備等準備工作,確保發生險情或事故能夠及時啟動應急響應、科學有效處置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河源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