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人民政府關于駱森鵬同志掛任職務的通知 作者: 來源:本網 發布時間:2023-10-30 瀏覽次數:-次 【字體:小 大】 和府〔2023〕41號各鎮人民政府,縣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有關規定及和組干〔2023〕139號文件精神,經研究,同意: 駱森鵬同志掛任和平縣公安局副局長,為期一年。 和平縣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8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