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人民政府關于李杰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和府〔2022〕6號
各鎮人民政府,縣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有關規定及和組干〔2022〕6號文件精神,經研究,同意:
李杰同志任和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和平縣金融工作局局長;
駱嬋同志任和平縣教育局副局長;
謝妙今同志任和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黃小龍同志任和平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免去其和平縣醫療保障局副局長職務;
葉風寬同志任和平縣衛生健康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黃麗嫚同志任和平縣醫療保障局副局長;
免去羅新權同志的和平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職務。
和平縣人民政府
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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