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人民政府關于池志雄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和府〔2021〕43號
各鎮人民政府,縣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有關規定及和組干〔2021〕210號文件精神,經研究,同意:
任池志雄同志為和平縣醫療保障局副局長、免去其和平縣衛生健康局副局長職務;
任曾坤塔同志為和平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副局長、免去其和平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謝志才同志的和平縣教育局副局長職務。
和平縣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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