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人民政府關于葉春生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和府〔2021〕40號
各鎮人民政府,縣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有關規定及和組干〔2021〕195號、和組干〔2021〕199號、和組干〔2021〕204號文件精神,經研究,同意:
葉春生同志任和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和平縣信訪局局長;
羅遠智同志任和平縣鄉村振興局副局長;
梁偉斌同志任和平縣鄉村振興局副局長;
楊學思同志任和平縣鄉村振興局副局長;
免去張石朋同志的和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和平縣信訪局局長職務;
免去陳蔚然同志的和平縣城管和綜合執法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黃新潔同志的和平縣司法局副局長職務。
和平縣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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