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于何勇軍等同志職務(wù)任免的通知 作者: 來源:?和平縣人大常委會 發(fā)布時間:2021-11-03 瀏覽次數(shù):-次 【字體:小 大】 和常任〔2021〕22號和平縣人民法院: 和平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六十六次會議于2021年11月3日通過,決定: 任命何勇軍同志為和平縣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代院長; 免去葉志軍同志的和平縣人民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wù)。和平縣人大常委會2021年11月3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