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黃志翔等同志職務任命的通知 作者: 來源:?和平縣人大常委會 發(fā)布時間:2021-08-24 瀏覽次數(shù):-次 【字體:小 大】 和常任〔2021〕17號和平縣人民政府: 和平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十三次會議于2021年8月24日通過,決定: 任命黃志翔同志為和平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任命熊超同志為和平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和平縣人大常委會 2021年8月24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