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陳雄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和常任〔2021〕15號
和平縣人民政府:
和平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十二次會議于2021年8月16日通過,決定:
任命陳雄同志為和平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任命姚家芳同志為和平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免去洪炎雄同志的和平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
免去朱俊威同志的和平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
免去吳維紅同志的和平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
和平縣人大常委會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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