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人民政府關于張文生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和府〔2021〕21號
各鎮人民政府,縣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有關規定及和組干〔2021〕48號文件精神,經研究,同意:
張文生同志任和平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副局長;
黃定平同志任和平縣民政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張林同志任和平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總工程師;
盧榮光同志任和平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副局長;
徐曉蕓同志任和平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副局長;
朱鋒群同志任和平縣林業局副局長;
免去賴錦輝同志的和平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周慧英同志的和平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林文忠同志的和平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副局長職務。
和平縣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0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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