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人民政府關于盧建光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和府〔2019〕25號
各鎮人民政府,縣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有關規定及和組干〔2019〕63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
盧建光同志任和平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
黃新潔同志任和平縣司法局副局長(保留正科級);
楊呈若同志任和平縣財政局副局長;
肖耀生同志任和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保留正科級);
陳漢杰同志任和平縣衛生健康局副局長(保留正科級);
賴錦輝同志任和平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副局長;
黃偉雄同志任和平縣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吳志越同志任和平縣醫療保障局副局長;
林平戰同志任和平縣自然資源局總工程師(試用期一年);
免去林春幕同志的和平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職務;
免去黃志科同志的和平縣醫療保障局副局長職務。
和平縣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2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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