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張石朋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和府〔2019〕14號)
和府〔2019〕14號
和平縣人民政府關于張石朋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縣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有關規定及和組干〔2019〕33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
張石朋同志任和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和平縣信訪局局長;
陳小浩同志任和平縣外事局局長;
藍達文同志任和平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長;
葉全能同志任和平縣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
程健文同志任和平縣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免去其和平縣民政局副局長職務;
葉智超同志任和平縣教育局主任督學;
駱振藝同志任和平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副局長(保留正科級)、和平縣科學技術局局長;
白東娣同志任和平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副局長;
艾伏兵同志任和平縣民政局副局長;
周明海同志任和平縣民政局副局長;
鐘延強同志任和平縣民政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羅東雅同志任和平縣司法局副局長;
張穗玲同志任和平縣司法局政工辦主任(試用期一年);
黃展奕同志任和平縣財政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何泉同志任和平縣財政局總經濟師(試用期一年);
葉春偉同志任和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陳文武同志任和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劉偉勝同志任和平縣自然資源局總規劃師;
黃沖要同志任和平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保留正科級);
陳振遼同志任和平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保留正科級);
曾坤塔同志任和平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曾志達同志任和平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黃振新同志任和平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免去其和平縣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長職務;
龍秋桂同志任和平縣水務局副局長(保留正科級);
葉西金同志任和平縣水務局副局長;
李平同志任和平縣水務局副局長;
蘇政同志任和平縣水務局副局長;
陳樹清同志任和平縣水務局總工程師;
曾智藝同志任和平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保留正科級);
曾國生同志任和平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保留正科級);
黃月新同志任和平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保留正科級);
黃山銳同志任和平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鐘輝平同志任和平縣農業農村局總經濟師;
劉勇躍同志任和平縣農業農村局總農藝師;
林文忠同志任和平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副局長(保留正科級);
徐春妍同志任和平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副局長(保留正科級);
張恩平同志任和平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副局長(保留正科級);
周慧英同志任和平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副局長;
陳橋越同志任和平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副局長;
張海彬同志任和平縣衛生健康局副局長(保留正科級);
池志雄同志任和平縣衛生健康局副局長;
池志勇同志任和平縣衛生健康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袁德優同志任和平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副局長;
徐鋒劍同志任和平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副局長;
池志雄同志任和平縣應急管理局副局長(保留正科級)、和平縣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
陳志群同志任和平縣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葉昌華同志任和平縣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莊明泉同志任和平縣應急管理局應急指揮專員,免去其和平縣人民防空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何險峰同志任和平縣應急管理局安全生產監察專員;
王小將同志任和平縣知識產權局局長;
陳明燈同志任和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盧小玲同志任和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劉遠亮同志任和平縣統計局副局長;
黃志科同志任和平縣醫療保障局副局長;
黃小龍同志任和平縣醫療保障局副局長;
朱偉生同志任和平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副局長(保留正科級);
陳蔚然同志任和平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副局長(保留正科級);
葉志宏同志任和平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副局長;
黃通彬同志任和平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副局長;
廖振藝同志任和平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副局長;
黃小柏同志任和平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副局長;
羅遠智同志任和平縣扶貧工作局副局長;
梁偉斌同志任和平縣扶貧工作局副局長;
楊學思同志任和平縣扶貧工作局副局長;
徐煥浩同志任和平縣林業局副局長(保留正科級);
陳文立同志任和平縣林業局總工程師(試用期一年);
免去尤小俊同志的和平縣信訪局局長職務;
免去朱歡孟同志的和平縣檔案局局長職務;
免去徐玉珍同志的和平縣科學技術局局長職務;
免去藍達文同志的和平縣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朱日暖同志的和平縣林業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陳文擁同志的和平縣林業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徐淑珍同志的和平縣科學技術局副局長職務。
和平縣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