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劉曉詠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和常任[2019] 7號)
和常任[2019] 7號
和平縣人民政府:
和平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于2019年4月3日通過,決定:
任命劉曉詠同志為和平縣民政局局長;
任命何育文同志為和平縣司法局局長;
任命徐朝暉同志為和平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局長;
任命葉大慶同志為和平縣水務局局長;
任命黃小勇同志為和平縣農業(yè)農村局局長,免去和平縣林業(yè)局局長職務;
任命黃明東同志為和平縣衛(wèi)生健康局局長;
任命楊國勛同志為和平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
任命陳君同志為和平縣醫(yī)療保障局局長、免去和平縣政府辦公室主任職務;
任命楊國彥同志為和平縣扶貧工作局局長;
任命陳國權同志為和平縣自然資源局局長、免去和平縣民政局局長職務;
免去吳小虎同志的和平縣司法局局長職務。
和平縣人大常委會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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