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縣人大十六屆六次會議代表建議辦理情況的報告
和平縣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8日)
縣人大常委會:
現將縣人大十六屆六次會議代表建議辦理情況報告如下,請予審議。
一、建議辦理情況
縣十六屆人大六次會議期間,人大代表以強烈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緊緊圍繞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積極建言獻策,對政府工作共提出26件建議,其中行政管理類2件、農林水類5件、城市建設類5件、科教文衛類7件、交通建設類7件。目前,代表所提的26件建議已全部辦復,所提問題付諸實施或部分實施的建議15件,占總件數的57.69%;所提問題目前無法落實,但已納入規劃,待條件成熟后逐步實施的建議9件,占總件數的34.62%;所提問題因條件限制或者其他原因無法解決的建議2件,占總件數的7.69%。從代表反饋意見來看,滿意率或基本滿意率達到100%。
(一)重點建議辦理情況
5件重點建議中2件已付諸實施或部分實施;2件已納入規劃,待條件成熟后逐步實施;1件因條件限制或者其他原因無法解決。
1.《關于加快推進和平縣第二人民醫院建設的建議》(2021002號)辦理情況:我縣在確定第二人民醫院建設項目后,積極與上級溝通,迅速開展前期工作,目前已初步擬定選址地(彭寨鎮下黃屋Y604鄉道西側),但因征地工作相對復雜且所需費用較多,且無上級資金支持,用地暫未落實。下來,縣政府將積極爭取上級資金支持,爭取和平縣第二人民醫院早日開工建設,讓我縣群眾享受到更優質、更便利的醫療服務。
2.《關于加快推進國道G238線上陵街鎮過境段東移改建的建議》(2021010號)辦理情況:該項目屬于街鎮道路及市政建設工程,故無上級資金補助。目前已完成鉆探、施工圖設計等前期工作。下來,縣政府將進一步加強財政統籌力度,爭取項目早日開工建設。
3.《關于新建和平縣下車鎮至龍川縣細坳鎮跨東江大橋的建議》(2021011號)辦理情況:該大橋建設涉及和平、龍川兩縣,協調籌集建設資金、征地拆遷工作難度大。為了給項目早日開工創造有利條件,下來縣政府將積極與市溝通,懇請由市牽頭實施建設。
4.《關于恢復和平縣文化廣場還給市民活動場所的建議》(2021017號)辦理情況:縣政府組織文廣旅體、城管綜合執法、物業等部門對文化廣場場地產權、相關租賃等情況進行了摸排,初步擬定通過加強文化廣場周邊環境綜合整治、完善優化文化廣場配套公共服務、制定文化廣場升級改造整體規劃等措施,全力將文化廣場升級改造成為我縣廣大百姓理想的休閑活動場所,目前方案正在設計中。
5.《關于修建古寨鎮水西村攔河壩的建議》(2021026號)辦理情況:該項目對改善古寨鎮水西村周邊農田灌溉及生活用水具有積極作用,但由于建設攔河壩涉及多方面因素,需鎮、村兩級論證,現已逐級申報備案并做好相關前期工作。下來,縣政府將組織相關部門積極指導鎮、村做好前期工作,爭取早日開工建設。
(二)一般建議完成情況
21件建議辦理情況如下:
1.所提問題付諸實施或部分實施的建議13件。這部分建議充分反映了人民群眾的迫切要求,涉及范圍較廣,縣政府及各承辦單位本著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積極采納,及時解決,取得了明顯成效。如辦理《關于我縣醫共體建設的幾個建議》(2021001號),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醫共體建設工作,嚴格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和總體部署,搭框架建機制,抓重點促發展,不斷完善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我縣于2017年被省定為縣域醫聯體試點縣、2019年被國家定為縣域醫共體試點縣、2021年4月被省評為醫共體建設示范縣。
2.所提問題目前無法落實,但已納入規劃,待條件成熟后逐步實施的建議7件。這部分建議所提問題較為復雜,涉及面廣、綜合性強、資金投入較大,難以在本年度安排中全部落實,縣政府將其列為今后工作重點,逐步推進解決。如辦理《關于將農村保潔員工資待遇列入財政預算的建議》(2021015號),我縣經濟總量小,財政支出逐年加大,縣財政面臨的收支矛盾也日漸突出,縣政府將在財力允許的情況下逐步跟進處理。
3.所提問題因條件限制或者其他原因無法解決的建議1件。《關于解決村民小組長的補貼問題的建議》(20210014號)。縣政府高度重視村民小組建設,嚴格按照2020年新修訂的《廣東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有關規定,將村民小組的選舉納入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中統籌推進、同步完成,著力選優配強村民小組長,并依托鄉鎮黨校和其他機構,不斷加強對村民小組長的培訓力度,著力提高村民小組長的能力和為民服務本領。但由于目前沒有解決村民小組長補貼的政策依據和上級補助資金,因此此項建議暫時無法解決。下來,縣政府將積極向上級反映,爭取更多政策支持。
二、主要推進措施
(一)強化認識,穩步推進。2021年3月18日,縣政府召開2021年建議交辦工作會議,對代表建議進行集中交辦,并對辦理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各承辦單位認真落實“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承辦股室抓好落實”的辦理工作機制,確保了辦理工作順利推進。
(二)精準施策,扎實辦理。縣政府要求各承辦單位對代表建議提出的各項工作要有提必應,認真調研、制定方案、加強督辦,本著積極、慎重的態度,主動作為、扎實推進,確保建議辦理工作落到實處。
(三)開門納策,強化溝通。各承辦單位高度重視與人大代表的溝通聯系。辦理方案制定后,各承辦單位主動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見,對方案進行優化、完善。在辦理過程中,邀請人大代表當面溝通、現場辦理,認真聽取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并及時作出整改,取得了較好的成效,同時各承辦單位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向代表反饋辦理進展情況,讓人大代表及時了解辦理動態,推動了辦理工作落實。
三、存在問題及今后工作意見
在縣人大常委會的關心、支持下,在各承辦單位的共同努力下,2021年的建議辦理工作的質量和水平有了明顯提高,但與人大代表的期望和要求相比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個別承辦單位建議辦理的方式方法有待完善,發文的規范性、落實的力度還需要進一步加強。二是個別承辦單位與代表的溝通還有待加強,對代表意圖的了解還需進一步細化。三是建議辦理情況的反饋速度還需進一步加快。下來,我們將認真改進,努力提高辦理工作水平。
一是強化思想認識。堅持站在事關和平發展的高度,不斷深化對代表建議辦理工作的認識,增強責任意識,理清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扎扎實實地做好辦理工作。
二是增強辦理實效。始終把解決實際問題作為建議辦理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增強辦理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同時進一步加強對承辦單位及工作人員的工作指導,努力提高建議辦理質量。
三是提高辦理水平。在落實好以往各項辦理工作制度的基礎上,在抓實、抓細上下功夫,著力完善辦理工作的統籌、協調、督辦、反饋和跟蹤等工作機制,不斷提高辦理工作信息化水平。
四是加強聯系溝通。強化服務意識,加強與縣人大常委會、人大代表的溝通聯系和交流互動,主動接受人大代表和輿論媒體監督,鞏固辦理成果,兌現辦理承諾,確保辦理工作公開、透明、及時、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