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人民政府關于2019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2020年8月21日在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四十五次會議上
和平縣審計局局長 朱日良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我受縣人民政府委托,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2019年度縣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請予審議。
2019年,縣審計局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據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的工作部署,強化對財政全口徑預算、財政決算草案的審計監督,加大對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跟蹤審計和重點民生資金項目審計力度,助力民生事業的健康發展,扎實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審計結果表明,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各部門、各單位、各鄉鎮認真執行縣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批準的財政預算,穩步推進財政體制改革,不斷提升財政管理水平,促進財政增收節支,有力保障重點領域支出,推動我縣各項事業發展取得良好效果。2019年,縣級財政總收入509301萬元,總支出508546萬元,年終結轉755萬元;縣本級基金總收入74298萬元,總支出58403萬元,年終結轉15895萬元;社保基金預算總收入79334.35萬元,總支出83203.61萬元,當年超支3869.26萬元,滾存結余9109.43萬元。
——財政收入穩定增長。2019年全縣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67578萬元(其中稅收收入44202萬元,非稅收入23376萬元),比上年增加54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63%,增長8.68%;一般預算上級補助收入347594萬元,比上年增加44450萬元,增長14.66%。
——民生投入不斷加大。縣政府深入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科技創新強縣建設、鄉村振興戰略、污染防治攻堅戰、基層醫療衛生能力建設、促進就業創業和社會保障等重點領域和重大項目等投入力度持續加大,2019年民生保障投入了387676萬元,對比去年增加25700萬元,增長7.1%;其中:教育96884萬元、社會保障88745萬元、衛生健康66449萬元、農村水利77460萬元,民生福祉得到進一步改善。
——整改成效得到提升。縣政府高度重視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工作,對上年度審計查出的問題,要求相關部門和單位認真落實主體責任,按項逐條跟蹤落實整改,審計發現問題基本落實整改到位。據統計,截至2020年6月底,對審計查出的5類37項111條問題,有關部門、單位已整改問題103條,整改完成率92.79%;通過規范資金賬務管理、落實或撥付項目資金等方式整改問題金額18824.02萬元,同時,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加強內部管理,制定或修訂制度規范16項。
一、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2019年財政預算執行審計繼續實行“縱向到底、上下聯動”的方式,省、市、縣審計機關統一重點對“四本預算”和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醫療救助及政府債券資金管理等方面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2019年度縣級財政預算執行收支平衡,預算執行情況良好,財政管理和決算草案編報總體較為規范,縣財政及各部門認真履行職責,統籌做好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保穩定各項工作。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縣本級預算執行方面
1.年初預算未按規定足額設置預備費。縣本級2019年年初預算設置預備費600萬元,占年初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66018萬元的0.23%,沒有達到1%-3%的規定比例,不利于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
2.縣本級預算執行率偏低。2019年可用指標金額640598.51萬元,因項目進度等原因實際完成456180.06萬元,預算執行率為71.21%。
3.縣本級部分項目實施緩慢,影響資金效益。截至2019年底,林業改革、教育發展、新農村建設等部分上級轉移支付資金由于工程建設推進緩慢等原因導致資金沒有發揮效益,涉及金額14603萬元;2019年度縣涉農資金項目約束性任務22個,截至2019年12月底,已完成任務9個,未完成任務13個,結余資金28054.04萬元,占資金總額65.51%,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未完成省級下達的績效目標和任務。
(二)其他財政資金管理方面
1.政府債券資金管理不規范。一是縣財政未制定一般債券和專項債券管理配套文件、未建立項目庫;二是截至2019年底,縣共有2個項目10329萬元的2019年新增債券資金沉淀在財政部門,1個項目13500萬元的2019年新增債券資金沉淀在項目單位,未及時使用發揮效益。
2.非稅收入管理不規范。一是非稅專戶將排污費2萬元和新型墻體基金21.66萬元轉掛“暫存款”,少列收入23.66萬元;二是截至2019年底,仍未收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1250.77萬元;三是截至2019年底,應收未收人防易地建設費2467.62萬元。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根據一級部門預算全覆蓋審計的要求,縣審計局對全縣51個一級預算單位2019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全覆蓋審計,采用現場審計方式重點審計了縣發改局、縣人社局、縣物業局等8個一級預算單位,其他43個一級預算單位采用大數據分析、現場核查方式進行審計,審計共出具審計報告8份、發出整改函9份;同時,組織對縣人社局、中醫院、福和中學等9個部門單位領導干部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各一級預算部門單位能認真貫徹落實各項政策措施,基本能夠按照預算法等財政財務法規使用財政資金,積極推進我縣各項事業和經濟社會發展。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政府采購制度執行不到位。2019年全縣有137次政府采購合同簽訂時間早于計劃備案時間,合同金額合計515萬元;有11個部門單位購置辦公用品等未實行政府采購,涉及金額309.53萬元。
2.工程建設管理不規范。有6個部門單位工程項目未按規定收取或預留保證金,涉及金額140.52萬元;有1個單位增加工程投資未經縣主管領導審批、未進行招投標、工程造價未送審結算,涉及金額112.92萬元;有2個單位工程無財政結算評審,涉及199.84萬元;有1個單位已完工項目未及時辦理竣工結算,涉及金額29.35萬元。
3.財務管理不合規。有5個部門單位大額現金支付維修費等,涉及金額215.37萬元;有8個部門單位維修、設備購置等未取得合規票據報賬,涉及金額177.15萬元;有1個單位重復發放下鄉補助、加班費1.58萬元;有1個單位向無藥品經營資質企業購買藥品、醫用耗材6.07萬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縣審計局按照上級審計機關的要求,按季度分專題組織開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跟蹤審計了我縣2017至2019年就業創業政策落實、2016至2019年農村人居環境整治、2019年“6.10”“6.12”救災復產重建重大工作部署落實及資金和物資籌集管理和使用、扶持民辦教育等4個方面情況。審計結果表明,各部門能積極采取措施,努力推進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和項目的落地及建設進度,促進縣域經濟發展。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縣2017至2019年就業創業政策落實方面
1.縣人社部門認定我縣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只有縣人民醫院1間,未完成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不少于2間的任務指標。
2.縣就業中心對晉升補貼人員和貧困勞動力培訓人員資格審核不夠嚴格。2019年發放技能晉升補貼時含有1名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培訓人員中有超齡貧困勞動力1名。
3.縣人社部門就業創業資金使用率不高。和平縣2017至2019年共收到就業創業資金合計1376.84萬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累計使用就業創業資金483.05萬元,結余893.79萬元,資金使用率僅為35%。
(二)縣2016至2019年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方面
1.縣2017年前中小河流治理、農房改造等項目資金17189.95萬元被財政收回存量資金,項目資金承載的事項、政策未落實。
2.縣交通部門未完成2019年度道路建設任務83.85公里。其中暢返不暢路段整治47公里,通200人以上自然村公路路面硬底化工程28公里,旅游公路改造工程8.85公里。
3.縣衛健部門未完成標準化村級衛生站建成任務45間。2017年至2019年,我縣規劃建設村衛生站204間,截至2019年12月底,已完成建設159間,正在建設45間,其中2018年8間、2019年37間。
4.縣水務、農業農村等有關部門未完成2019年省級下達的約束性任務。截至2019年12月底,2019年度縣中小河流治理16.5公里、粵贛高速沿線(和平段)美麗鄉村示范帶建設項目、南粵古驛道建設項目等約束性任務沒有完成。
(三)2019年“6.10”“6.12”救災復產重建重大工作部署落實及資金和物資籌集管理和使用方面(截至2019年7月)
1.應急機制不完善。縣“三防”與應急管理部門應急指揮體系對接不順暢、預警信息覆蓋不全面;縣應急管理部門未建立全覆蓋的應急預案體系;有關部門未加強應急知識宣傳;縣應急管理部門未按規定建立綜合應急救援以及抗洪、地質災害、醫療等較為穩定的專職或兼職救援隊伍。
2.資金籌集使用管理不到位。縣財政局未足額提取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預備費;截至2019年7月31日止,縣財政局收到市財政局2019年6月26日安排的省財政廳農業救災應急類資金360萬元未下撥。
3.救災物資籌集管理不規范。縣發改部門未建立救災物資庫更新、應急補充、分配發放和報廢工作制度,未建立庫存救災物資定期輪換機制;縣發改局借用縣糧食儲備倉庫作為救災物資倉庫,未按規定建設救災物資儲備倉庫;縣民政局慈善會、縣應急局、縣發改局等多部門接受、發放救災物資,救災物資與慈善會物資混合存放,救災物資未統一管理、家底不清,信息化管理水平低。
四、鄉鎮財政財務收支審計情況
2019年縣審計局組織對大壩鎮、優勝鎮、禮士鎮、浰源鎮等4個鄉鎮2017至2018年度財政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各鄉鎮財政所能按照資金監督辦法管理和撥付資金,基本按照財政部門要求進行財政決算。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公務支出管理不到位。有1個鄉鎮無公函接待,涉及金額13.85萬元;有1個鄉鎮在其他科目列支公務接待費和公車運行費,涉及金額34.59萬元;有1個鄉鎮未嚴格執行公務用車使用登記和公示制度。
2.資產購置管理不規范。有1個鄉鎮未經批準購置壓縮垃圾車1輛,涉及金額18.5萬元;有2個鄉鎮購置部分辦公用品、評估服務等未實行政府采購,涉及金額44.31萬元。
3.專項資金管理不到位。有3個鄉鎮生態公益林補償金、農房改造資金、種糧直補等未及時發放,涉及金額424.21萬元;有1個鄉鎮總預算專項資金出借給鎮政府,涉及金額16萬元。
4.工程建設管理不規范。有2個鄉鎮路基工程等8個項目建設由無資質的施工單位或個人承建,涉及金額148.51萬元;有1個鄉鎮8個項目建設未預留質量保證金,涉及金額8.74萬元;有2個鄉鎮公路、橋梁建設等工程未經財政主管部門或其他具有相關資質的第三方中介組織評審結算,涉及金額739.08萬元;有1個鄉鎮9項工程竣工后未及時組織驗收結算,涉及金額430.1萬元。
5.財務管理不合規。有2個鄉鎮水電站、礦產管理費及贊助費等非稅收入未上繳國庫,涉及金額160.84萬元;有2個鄉鎮道路工程、河段防洪堤工程建設等未按規定取得合規票據報賬,涉及金額91.81萬元。
五、加強財政管理的意見建議
(一)逐步打造高效的財政管理體系。一是進一步規范財政預決算管理,提升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合理性,推動提高預算執行率和資金的使用效益。二是要加強對鄉鎮財務收支的監管,強化對違紀違規行為的問責機制,進一步提升鄉鎮財務管理水平。三是進一步加強財政監督管理,規范會計基礎和財務內部控制行為,縣財政局應充分發揮監督職能,對本單位及其他財政撥款單位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促進有關單位規范會計核算和加強財務管理,確保財政資金安全。
(二)繼續推動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生效。一是加強財政對重大決策、重點支出、民生項目的保障力度,推動省、市重大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二是加快推進鄉村振興戰略,保障涉農惠農政策落實到位。三是做好政策銜接和整合協調,及時出臺配套措施、細化目標任務、明確分工責任,形成政策合力
(三)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重點領域風險防控。一是加強醫療衛生、科技教育、社保等重點民生資金和項目監管,壓實管理責任。二是把穩就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進就業優先政策落實,關注民生政策的普惠性、基礎性和兜底性,加大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力度,織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網。三是加強公共衛生及應急救災領域基礎建設,健全應急救災管理體系,提高應急管理能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縣審計局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的工作要求,在上級審計機關的統一部署下,派出4個審計組、20名審計人員開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財政資金和捐贈款物專項審計,堅持邊審邊改,重在促進規范管理,推動落實政策和解決問題。截至2020年3月底,各級財政投入全縣疫情防控資金1706.27萬元,捐贈資金11.05萬元,捐贈物資7.07萬件。審計結果表明,縣委、縣政府緊緊圍繞黨中央的決策部署,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各鎮各部門履職盡責,社會各方面全力支持,全縣疫情防控工作科學有序開展。
本報告反映2019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被審計單位能高度重視,正在整改落實中。縣審計局將按照縣委縣政府的要求認真督促整改,并向縣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整改情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縣審計局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在縣委、縣政府堅強領導下和上級審計機關的指導下,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自覺接受縣人大常委會的監督,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盡責擔當,為奮力推進“兩個和平”和智慧生態現代新城建設全面提效破局、努力構筑新局,作出審計應有的貢獻!
以上報告,請予審議。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