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
? ?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的正確領導下,我縣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以及《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6-2020年)》、《河源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7-2020年)》文件精神,嚴格按照省、市政府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工作部署,結合《和平縣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7-2020年)》確定的工作目標,堅持把法治政府建設作為貫穿政府工作的主線,不斷完善工作機制,規范行政行為,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有效促進了全縣經濟社會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現將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開展情況報告如下:
? ? 一、主要工作
? ? (一)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 ? 一是出臺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點,出臺了《和平縣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點》(和府辦函〔2018〕61號),明確了全年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標任務和具體措施。二是認真開展依法行政考評工作。在接受市2018年度依法行政考評中,我縣獲得“良好”等次,得分在全市縣區中排名第二。此外,縣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還組織對全縣行政執法部門和17個鄉鎮的依法行政工作進行全面考評。從考評結果看,全縣依法行政工作總體水平穩中有進,群眾對政府依法行政的認同感進一步提升。三是對照《和平縣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進一步推進我縣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工作力度,在推動綜合執法力度,推進政府依法行政和提高行政審批效能等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積極開展證明事項清理工作,取消證明事項57項,對保留的證明事項要求相關單位作出說明,并嚴格使用。
? ? (二)不斷加強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
? ? 一是進一步做好規范性文件審查工作。嚴格按照有關上級規定和《和平縣重大行政決策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規則》,制定合乎本地實情的規范性文件。切實要求制定規范性文件有計劃,有重點,重調研,多協調,充分論證,廣泛聽取意見,并經合法性審查。二是認真貫徹落實“規范性文件三統一制度”。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實行規范性文件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印發制度的通知>》(粵府法治辦〔2016〕16號)和《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行規范性文件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印發制度的通知》(河府辦函〔2017〕159號)的精神,制定了我縣“規范性文件三統一”制度,并指導相關單位嚴格貫徹執行,有效確保了政府機關規范性文件的規范有序。三是認真做好規范性文件審查和備案工作,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對各鎮、各單位擬出臺的規范性文件,全部由法律顧問進行合法性審查,并出具合法性審查意見書,2018年,累計審查規范性文件37份,出具合法性審查意見書37份,并全部按要求向市政府和縣人大常委會備案并按規定在縣政府網站公布。四是做好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開展文件清理的工作部署,結合市政府的具體要求,我縣開展對涉及生態環境保護法規規章、證明事項和許可事項、限制市場公平競爭等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
? ? (三)積極推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
? ? 一是認真執行“三重一大”制度,縣政府在作出重大行政決策前先深入民意調查、聽取意見、專家論證、社會聽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決策后及時評估、跟蹤反饋,進一步推進行政決策制度化、規范化。二是繼續推進縣政府法律顧問工作,依靠政府法律顧問積極參與重大項目合同審查等重要法律事務,充分發揮了法律顧問在政府重大決策事項中的參謀助手作用。
? ? (四)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 ? 一是嚴格落實《廣東省行政執法責任制條例》。行政執法部門嚴格按照縣政府公布的權責清單依法行政,確保執法主體權責一致。二是做好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工作。根據《廣東省行政執法人員綜合法律知識網上考試管理辦法》等文件精神,要求所有行政執法人員必須通過綜合法律知識考試并取得合格成績方可申領行政執法證。2018年,為切實加強對持證執法工作的監督檢查,組織87名執法人員參加了市統一組織的行政執法人員網上考試,其中通過58人,辦證24張。三是推進行政復議應訴工作信息化建設。通過司法部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案件統計系統,落實好行政復議、應訴案件統計分析工作。四是加強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和行政執法投訴平臺建設,進一步推進公正執法、文明執法。
? ? (五)全面推進政府信息公開
? ?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指定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明確權責關系。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社會評議、年度報告、責任追究等配套制度,明確政府信息公開的范圍、方式和程序;建立并落實行政機關公示公告、新聞發言人制度;完善政府信息發布保密審查機制。三是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按規定編制、公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并及時更新。四是深入推進“一門式、一網式”政務服務模式改革,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和數據開放、社會信息資源開放共享。
? ? (六)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 ? 嚴格落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制度。縣政府依法按程序向市政府、縣委和縣人大常委會報告了2017年度和平縣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并在政府網站上公布,縣政府部門和鎮政府也及時向縣政府報告依法行政工作情況,通過及時匯報、對接,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
? ?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 ? 一是深入推進行政復議工作。一方面堅持采取書面審查與調查取證、現場勘驗、開庭質證相結合的方式,依法、公正作出行政復議決定。另一方面在依法裁決的前提下,結合案件實際情況靈活運用調解、和解等方式解決爭議,努力實現“案結事了,定紛止爭”。今年共受理行政復議申請51宗,辦結51宗,辦結率為100%。二是繼續做好行政應訴工作。認真落實《廣東省行政應訴工作規定》,深入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加大對行政應訴工作監督力度,對縣政府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認真研究,深入調查案件事實,廣泛查閱核對相關證據材料,依法積極做好行政應訴工作。一年來,共組織應訴行政案件28宗,其中勝訴率達98%。
? ? (八)不斷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 ? 一是推進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年初制訂了縣政府常務會議學法計劃,由法制部門負責人宣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法律知識,全年縣政府常務會議組織學法4場次。二是不定期邀請專家、學者舉辦法治專題講座,要求縣政府領導班子成員,縣直和省、市駐和平副科以上各單位副科以上干部參加。如今年4月上旬聘請專家對縣直相關單位和鄉鎮政府進行了依法行政工作和法律知識培訓,對我縣80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了培訓。三是加強我縣政府法制機構人員的法律知識培訓。全年縣政府法制機構人員參加省法制辦組織業務培訓一次,通過培訓,進一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 ? 二、主要成效
? ? 一是規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和備案審查機制得到嚴格執行,質量不斷提高。二是行政執法體系逐步健全,執法力度加大,基本保證了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三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穩步推進,政府職能和管理方式逐步轉變,行政監督制度不斷完善。四是各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依法行政意識增強,依法行政能力有較大提高。
? ? 三、存在問題
? ? 一是出臺的規范性文件有的與社會發展、實踐存在一定的差距,可操作性還不夠強,不能很好地適應經濟體制改革、政治體制改革的步伐。二是行政執法體制不夠完善、程序不夠規范,監督和制約機制還不夠健全。三是各單位執法人員法律素養參差不齊,法治理念不夠全面,執法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四是法制機構的設置與人員的配備比較薄弱,難以適應日益繁重的依法行政工作任務。
? ? 四、改進措施
? ? 一是加強對規范性文件的監督管理,確保規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和適用性。二是健全行政執法體制,規范行政執法行為。三是加大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法律培訓,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四是認真組織好法制機構重組工作,理順法制職能,提高法制工作效能,促進法制機構在法治政府建設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五是加強對行政執法部門和鎮政府的依法行政工作指導,推動我縣經濟發展走上新臺階。
? ? 五、下一步工作計劃
? ? 2019年,我縣將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市委、縣委全會精神,圍繞法治政府建設目標,緊扣和平發展大局,在縣委的領導下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
? ? (一)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
? ? 繼續落實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和“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印發”等制度,確保規范性文件內容的合法性、執行的可操作性,減少制作的隨意性;繼續做好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和清理工作,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定期清理;及時將制定的縣政府規范性文件向市政府、縣人大常委會備案。
? ? (二)加強重大行政決策制度的落實
? ? 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各項制度。督促各鎮人民政府和縣直各相關單位按照《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規定》的要求,明確本單位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范圍,制訂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聽證目錄。作出重大行政決策,嚴格履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
? ? (三)加強行政執法監督
? ? 一是完善行政執法監督制度,通過執法檢查、行政處罰備案、行政復議審查監督,及時糾正違法、違規案件。二是加強對行政執法證的管理工作。三是進一步推進行政執法信息平臺建設。四是繼續貫徹《廣東省行政執法責任制條例》,創新行政執法監督方式,加快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不斷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 ? (四)加強做好行政復議應訴工作
? ? 一是深入推進行政復議工作。重大、復雜或者事實爭議較大的案件進行開庭審理,提高辦案質量,增強透明度和公信力。二是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的落實。督促行政機關貫徹落實新修訂的《行政訴訟法》、《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的通知》,按照“誰主管誰應訴”、“誰主辦誰出庭”的原則,深入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
? ? (五)加強政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能力建設
? ? 一是完善領導干部學法制度。通過政府常務會議學法、舉辦領導干部法治專題培訓班和法治專題講座等形式,不斷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二是加強法制工作人員、行政執法人員、行政復議人員、政府法律顧問的法律知識和依法行政工作的業務培訓。三是繼續加強法制機構隊伍建設。針對法制機構不健全、法制隊伍薄弱等問題,通過機構重組、加強培訓等手段,進一步加強政府及部門法制力量建設,不斷提高法制人員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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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縣人民政府? ??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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