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事業單位2025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河源市和平縣事業單位筆試合格分數線及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2025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公告》有關規定,現將廣東省事業單位2025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河源市和平縣事業單位筆試合格分數線及資格復審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數線
經研究,并報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劃定廣東省事業單位2025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河源市和平縣事業單位招聘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為55分。
二、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對象
在筆試合格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每個崗位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筆試合格人數未達到上述比例的,將全部筆試合格人員確定為入圍面試人員。入圍面試人員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名單詳見附件1。
(二)資格復審方式
本次資格復審采取線上審核的方式進行。請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按照資格復審時間對照崗位要求及本公告第三條第四項要求將資格復審全部材料掃描合成一個PDF格式并備注姓名+崗位代碼上傳至指定郵箱(hpxrsj2013@163.com)。審核結果將以電話形式通知考生,請相關考生保持電話暢通并及時接聽。
(三)資格復審時間
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須在2025年4月30日前報送資格復審材料,遞補考生須在2025年5月8日前報送資格復審材料。
(四)資格復審材料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登錄“網上報名系統”下載,用A4紙正反面打印,并在“報名人員承諾”欄親筆簽名)。
2.筆試準考證。
3.考生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4.學歷證書、學位證書(2025屆畢業生在面試資格復審階段暫不能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居民身份證、學生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所有考生均須提供以上材料1-4,此外:
5.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考生:①2025年應屆畢業生暫不能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學生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考察階段,須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準予畢業和取得學位資格的證明)、②國家統一招生的2023、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在職)、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25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且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完成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報考應屆生要求崗位的,須提供自畢業證書落款之日起至本次招聘報名首日前未參保證明或個人社保記錄。
6.2025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還須提供由定向或委培單位出具同意報考且加蓋所在院校公章的書面證明原件。
7.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
8.以相近專業報考的需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國外學歷成績單需要提供翻譯機構出具的成績單翻譯件)、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9.崗位要求“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的,提供該段工作經歷的社保證明、工資流水、勞動合同等相關材料。
10.崗位要求“準入類專業技術職業資格或準入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的,嚴格執行“持證上崗”,報考醫療崗位考生須提供符合崗位職責要求的醫師資格證。
11.崗位要求“職稱等級、職稱系列”的,須根據崗位職責要求提供相對應的職稱等級及職稱系列證書。
12.崗位要求“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的,須提供“預備黨員”或“正式黨員”證明材料。
13.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在面試資格復審時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大學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
(2)“三支一扶”計劃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
(3)“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提供由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4)“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提供團省委或團中央出具的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志愿服務證。
14.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編在職人員須按管理權限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15.報考崗位條件所需的其他材料。
不按上述要求進行資格復審、證件(證明)材料不齊全且不能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之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試資格;在報名信息系統中上傳虛假照片的,取消面試資格;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三、注意事項
1.進入資格復審環節的考生應仔細閱讀公告,按要求準備好相關的證件和證明材料,保持通訊暢通,注意接收招聘單位電話或短信通知。
2.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招聘單位不再將其列為面試人選,從該崗位合格分數線內考生中從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請暫未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但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內且排名靠前的考生,保持通訊暢通,以備通知遞補。遞補考生因個人原因聯系不上的,視為放棄資格,依次通知下一位考生進行遞補審核。
3.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是參加面試的重要憑據,請妥善保管,遺失后果自負。證件不齊或證件與報名登記表不一致的,不得參加面試。
4.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安排另行公告,請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保持電話暢通,并密切留意相關公告和短信通知。如有疑問請咨詢0762-5609198。
附件1:廣東省事業單位2025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河源市和平縣事業單位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
和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