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和平縣2024年歷史遺留礦山自然及輔助再生修復項目認定結果公示
根據《廣東省歷史遺留礦山自然復綠認定指引(試行)》等文件要求,我局在2024年10月26日組織開展我縣2024年歷史遺留礦山自然及輔助再生修復項目自然復綠部分驗收工作,專家通過外業(yè)現場踏勘和內業(yè)資料審查對22個采用自然復綠修復方式的歷史遺留礦山圖斑進行驗收認定,其中圖斑編號4416240710007001、CT4416242006330081008和CT4416242006330008002的3個圖斑未通過專家驗收認定,其余19個圖斑通過專家驗收認定,通過認定總面積56.9001公頃。專家組按照項目的資料完整性和復綠質量(植被質量、復綠率)要求進行評分,通過認定的19個圖斑驗收等級評分均為合格或優(yōu)秀。
特此公示,公示期自發(fā)布之日起7日。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向和平縣自然資源局國土空間生態(tài)修復和防災股提出書面意見,聯(lián)系電話0762-5686801。
附件:
和平縣自然資源局
2025年1月13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