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遴選和平縣2024年度省供銷社中央財政資金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實施主體的公告
根據《廣東省供銷合作聯社關于印發2024年度中央財政資金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粵供企函〔2024〕231號、《河源市供銷合作社2024年中央財政資金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任務清單》河供業函〔2024〕8號等相關文件要求,為做好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工作,推動服務規模化、專業化、標準化、數字化發展,帶動中小農戶參與適度規模經營,現公開遴選和平縣2024年度省供銷社中央財政資金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實施主體,遴選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
二、遴選條件
申報單位需具備以下條件:
(一)供銷合作社持股比例不低于50%。
(二)具有農業社會化服務實施經驗,原則上從事農業社會化服務兩年以上。
(三)擁有或能調配與其服務業務范圍、服務能力相匹配的專業農業機械設備、技術人員以及其他基礎條件,確保項目能夠順利實施。
(四)在農民群眾中享有良好的信譽,其所提供的服務在質量和價格方面受到服務對象的認可和好評。
(五)能夠接受供銷合作社、農業農村部門等管理部門的監管。
三、實施內容及績效目標
(一)資金補助標準和方式。2024年度中央財政資金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補助資金共250萬元。單季作物按照每畝不高于100元的標準進行補貼,原則上補貼額度不超過服務總費用的30%。項目資金補助給遴選確定的實施主體,由實施主體在服務合同中明確補助服務對象的金額,可在最終收取服務費用時直接扣減補貼金額。實施地區供銷社安排服務小農戶的補助資金或面積占比應高于60%,服務單個規模經營主體享受項目補助資金總量不得超過10萬元。
本次中央財政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補助,不可與中央財政同類資金疊加使用,同一地塊同一服務環節每造只能補助1次,不得在農業農村部門和供銷部門重復領取補貼。
(二)服務作物種類及面積。重點圍繞水稻、玉米、馬鈴薯、甘薯、甘蔗、油菜等糧油作物開展社會化服務,同時選擇部分地區開展水果、茶葉、蔬菜等區域特色經濟作物社會化服務。糧食作物重點支持集中育秧、機插機拋機播、統防統治、施肥、秸稈處理、烘干等環節。實施主體完成面積按照社會化服務“耕、種、防、收”各環節面積系數加權計算得出。
(三)績效目標。實施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任務面積不少于4萬畝;整村推進實施農業生產托管服務項目的行政村不少于2個,實施農業生產全托管的糧食作物單產要高于當地平均單產。
四、申報材料及要求
(一)申報材料
服務組織在申報日期截至2024年11月29日前填寫《和平縣2024年度省供銷社中央財政資金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實施主體申報書》報送至和平縣供銷合作聯社。
(二)申報時間
請各服務組織于2024年11月29日前將所有書面材料蓋章件匯編成冊,一式三份提交至和平縣供銷合作聯社業務股,同時報送電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報評審
由和平縣供銷合作聯社集體研究或委托專家評審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評審出達標的服務主體,報和平縣供銷合作聯社領導班子會議審議通過后,確定為項目實施主體。
(五)聯系方式
單位:和平縣供銷合作聯社
通訊地址:廣東省河源市和平縣陽明鎮河唇路001號 聯系人:劉何嬌,聯系電話:0762-5608553
附件:和平縣2024年度省供銷社中央財政資金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實施主體申報書.docx
和平縣供銷合作聯社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