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和平縣第六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通知
和府辦函〔2024〕16號
各鎮人民政府,縣府直屬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切實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和利用工作,繼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加快和平文化旅游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將“畬族藍氏筋骨消痛療法”、“古琴音樂”列入和平縣第六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并予公布。
附件:和平縣第六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
和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
和平縣第六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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