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和平縣富塘種養專業合作社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前公示
根據和平縣富塘種養專業合作社的申請,和平縣環境保護局已受理了《和平縣富塘種養專業合作社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相關材料。按《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和《廣東省建設項目環保管理公眾參與實施意見》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
一、項目名稱:和平縣富塘種養專業合作社建設項目
二、建設單位:和平縣富塘種養專業合作社
三、建設地點:和平縣東水鎮顯塘村委會嶺背村
四、項目概況:和平縣富塘種養專業合作社建設項目位于和平縣東水鎮顯塘村委會嶺背村(地理坐標東經115.139464617度,北緯24.20605134度),主要從事水果、花卉種植和淡水魚養殖。公司擬在和平縣東水鎮顯塘村委會嶺背村建設和平縣富塘種養專業合作社建設項目。是一個以生態農業開發為宗旨,種植、養殖為一體的綠色生態園。主要建設內容為茶油、果樹種植和雞、鴿子、魚養殖及茶籽加工,配套建設生產車間和辦公宿舍樓。項目投資180萬元。
五、該項目污染物排放執行標準:
(一)本項目顆粒物排放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時段二級標準。
(二)項目清洗廢水與項目生活廢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達到《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05)中的旱作標準,作為項目及周邊農林灌溉用水,不外排。
(三)項目施工期邊界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GB12523-2011)標準;項目營運期邊界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四)一般固體廢物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 2013 年修改單內容;危險廢物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修改單的有關要求進行妥善處置;固體廢棄物排放和管理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治理法》的有關規定。
五、按《報告表》要求落實“三同時”制度,即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與污染防治工程要實行同時設計、同時建設、同時投入使用,并落實以下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環保要求,主要包括:
(一)落實水土保持、生態保護措施。項目須合理規劃建設,布設完善的排灌系統,做好防洪、防澇和植被保護工作,做到有效地防止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設置種植生物隔離帶等措施,避免大規模引進外來物種對區域生態環境造成不利影響,防止生物入侵及病蟲害傳播。
(二)推廣實施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節約用水;建設完善的排水網絡,應做到雨污分流。養殖區生產污(廢)水應經處理達《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92)后全部回用于農灌,雨季時則排放儲水塘,做到循環使用,不外排。
(三)選用低噪聲的設備,合理布局,對養殖、種植過程中產生較大噪聲的機械設備應采取有效降噪減振措施,減輕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四)對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和員工生活產生的垃圾必須進行妥善處置,做好綜合利用工作。嚴格按照《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止技術規范》要求做好固體廢棄物處理措施。防止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要切實做好養殖場周圍環境空間的綠化、美化工作,減少臭氣污染,凈化周圍環境。
六、根據《報告表》的評價,項目清洗廢水和生活廢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回用于項目及周邊農林灌溉用水,不外排,項目不分配廢水總量;本項目廢氣主要來源于茶油生產粉碎工序產生的粉塵(顆粒物),但其呈無組織排放。因此,結合本項目產生的廢氣及排放方式,項目不分配廢氣總量。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擬建項目區域環境質量的看法;該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環境問題;對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
八、公示時間和聯系方式:
本項目審批公示時間十天,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
受理單位:和平縣環境保護局
聯系電話:5677990
電子郵件:362746471@qq.com
聯系地址: 和平縣城東堤路49號 (和平縣環境保護局)
郵 編:517200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