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和平西郊醫院暫緩校驗的公告
2018年12月28日,我局組織2018年度醫療機構校驗專家組到和平西郊醫院開展年度校驗工作,現場校驗時醫院內除血液透析科外,其他科室無醫護人員和在院治療患者,未開展執業活動。
我局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校驗管理辦法(試行)》、《醫療機構基本標準》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認定和平西郊醫院目前不具備相應的醫療服務能力,校驗結果為“暫緩校驗”,暫緩校驗期為6個月。暫緩校驗期內,不得發布醫療服務信息和廣告;除急救外,不得開展門診業務、收治新病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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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
2019年1月4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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